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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合作机制的通知

来源:中国通道 作者:湖南文化产业 编辑:redcloud 2011-12-23 10:0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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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 南 省 文 化 厅

  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关于深化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合作机制的通知

 

  各市州文化(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农行各二级分行(省分行营业部):

  为贯彻落实中宣部等九部委《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我省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逐步解决文化企业融资瓶颈问题,2011年1月12日,省文化厅与省农业银行签定了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为巩固和深化“厅行合作”机制,推动各地文化部门与农行各二级分行的业务对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文化部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所强调的十大重点行业(即演艺业、动漫业、文化娱乐业、游戏业、文化会展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和工艺美术、艺术创意和设计、网络文化、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中的优质文化企业和项目;

  2、被文化部评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试验园区)及其产业项目;

  3、列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目录》和《国家文化出口重点项目目录》的重点出口企业和项目;

  4、符合《文化部文化产业投资指导目录》鼓励类条件的企业和项目;

  5、我省文化体制改革过程中转企改制的文化企业及其产业项目;

  6、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与文化产业结合,以高新技术改选传统文化产业、培植开发新兴文化业态的项目。

  7、其它具有国际国内先进工艺水平、自主知识产权、原创品牌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企业和项目。

  二、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省农业银行将依托在省内资金实力雄厚、营业网点广、金融服务完善的优势,针对我省文化系统中小企业多、体制机制活、文化资源丰富等特点,在法律法规和本行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向上述优质文化企业和项目提供优惠的金融服务。同时,还将积极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推动管理制度创新,完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配套体系,为文化系统提供优质金融服务。主要提供但不限于:

  1、综合运用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融资、循环额度授信、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票据贴现、国际贸易融资等信贷产品组合,满足文化企业精细化的融资需求。

  2、针对中小文化企业融资问题,专门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一系列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中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小企业自助可循环贷款、票据和应收账款融资、专业市场型小企业金融综合服务方案等。

  3、针对文化产业的运作特点,积极探索包括版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质押为主的融资模式创新,建立健全无形资产价值评估体系,制定有关无形资产价值评估标准,并利用与省内各主要担保机构所建立的良好合作机制,积极帮助解决文化产业企业融资担保需求。

  4、积极支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组织的文化企业融资专项对接、业务介绍和金融培训活动等,为文化企业提供产业政策、金融产品、贷款担保、产权交易、企业财务规范等方面的信息咨询。

  三、工作要求

  1、各地文化部门和农行各二级分行接本通知后,要加强联系与协调,尽快建立“局行合作”机制,实现业务对接。双方要确定1名联系人,填好“市州文化局与各市州分行合作机制联系信息表”(附件2),于2011年3月30日前分别报送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和省农行机构业务部。

  2、对有融资需求的文化产业贷款项目,按管辖权限,由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推荐给当地农业银行进行准入审核。各级农业银行根据审批权限进行独立审贷。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项目,需报上一级文化行政部门和上一级农行审批实施。

  3、各地文化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农行开展各项金融业务合作,特别是存款账户开立、代发工资、银行卡、电子银行、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农行办理。

  4、各地要加强服务,做好宣传,为本地文化企业提供产业政策、融资业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积极指导推荐有融资需求的文化企业和项目进行贷款申请。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文化厅文化产业处 陈卫红

  联系电话(传真):0731-85286025

  联系人:湖南农行机构业务部 刘利国

  联系电话:0731-84306302 传真:84415122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文化厅、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市州文化部门与省农业银行分行合作机制联系信息表

  湖南省文化厅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来源:中国通道

作者:湖南文化产业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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