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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我关注收养问题已经两年多了,尽管国家在打击非法收养方面力度很大,但我认为,还要从制度上封堵漏洞。”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说。
陈舒说:“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在执行中,收养登记机关在发现弃婴、儿童的地方贴出公告,公告两个月,无人认领,即可收养。而现实中,拐卖儿童现象多是跨省市、跨地区进行的,‘发现地’往往是人为捏造的,致使公告效力大打折扣,无法真正帮助这些孩子找到生父母。”
“像这样的收养漏洞还有很多。”陈舒说,现在有关部门也已察觉到了漏洞,如建立全国联网的被拐卖或失踪儿童DNA数据库。“因此封堵制度漏洞,更需要上升到国家法律层面,保护儿童权益。”
陈舒说:“在收养问题上,要实现‘儿童的最大利益’还需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律法规,比如,对于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必须送到福利机构抚养;福利机构应当承担法律规定的送养人全部责任,并做好送养后的追踪回访、服务和辅导工作。”
来源:新华社
作者:黄冠、李洪磊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