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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三大划时代理论成果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作者:陈文通 编辑:redcloud 2012-09-14 10: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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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共产党自创立以来,经历了和正在经历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等阶段。在社会主义建设阶段,正在经历从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在90年的历程中,虽然道路崎岖不平,经受了很多挫折,教训十分深刻,但在总体上中国是沿着符合客观规律的发展道路前进的,实现了从旧中国到新中国、从长期贫弱到初步振兴的巨大变化。之所以会发生这样的变化,固然有多种因素起作用,但关键在于中国共产党有正确科学的理论指导。科学的理论是正确的行动的先导和指南。中国革命和建设的胜利成功,是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胜利成功,是中国共产党理论成果的胜利成功。在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周年之际,回顾和总结我们党的理论成果,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指导意义。我们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理论成果主要有三个:新民主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科学发展理论。这三大理论成果都是宝贵历史经验的总结,都是在关键的历史关头针对中国的重大实践问题提出来的,都是在纠正原则性的认识偏差和错误倾向中形成的。这些理论成果的划时代意义在于,它们分别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科学地阐明和正确地解决了关系中国命运的三个问题:一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革命的性质和前途问题;二是新中国建立以后的发展道路和现阶段社会形态的性质问题;三是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发展的根本目的和科学方式问题。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

  新民主主义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创立以后逐渐形成的;而真正总结成为一整套完备的理论体系的是毛泽东同志,其代表作是《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等。新民主主义理论包括具有内在联系的两个内容,一个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另一个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的理论。新民主主义理论是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国情为历史前提的,是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而正确的反映,解决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革命的性质、道路和前途问题。正因为如此,它决不是临时性和策略性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是完全的理论创新,是真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

  (一)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形成过程和主要阶段

  新民主主义理论是中国共产党创立以后逐步形成的,这个过程体现了党自身成熟的过程。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幼稚阶段,保守阶段,激进阶段,成熟阶段。

  第一阶段,幼稚阶段。辛亥革命作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推翻了满清政府,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也随之结束。但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状态和民主革命并没有就此结束。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加速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中国共产党也于1921年诞生。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中共一大纲领)明确宣布,革命的目标是“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消灭社会的阶级区分”,“消灭资本家私有制”,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1](P46)显然,这是一个粗略的然而也是明确无误的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纲领。它表明,中国共产党也准备在中国进行俄国式的“十月革命”。由此可见,当时的中国共产党还没有明确地把民主主义革命看作是中国共产党自身的阶段性任务。一年以后的中共二大,仍然没有把民主主义革命看作是自身的任务,而只是准备以联合战线的形式,“帮助”农民和小资产阶级进行民主主义的革命运动。但是,它认为当前的主要目标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包括东三省在内的中国本部,建立真正的民主共和国。显然,党的二大党纲已经把共产主义的目标和当前的任务区别开来了。[1](P100-101)

  第二阶段,保守阶段。中共三大在理论上清楚地认识到,中国当时的革命是“国民革命”,而革命的任务是打倒军阀和帝国主义。完成这项任务需要国共合作。[1](P199-200)这样,中国共产党就不是“帮助”贫农和小资产阶级进行民主主义革命,而是把民主革命作为自己当前的任务。从三大开始,中国革命分两步走就被确定下来了,当前阶段革命的性质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需要国共两党的联合和合作。问题在于,共产党在国民革命中应当和可以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以陈独秀为代表的中共领导人是不够清醒的,政治上是保守和右倾的。他把共产党看作是民主革命的配角,完全从属于国民党。这样,革命的前途就只能是西方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

  第三阶段,激进阶段。国民党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的初步形成,特别是国民党反动派的叛变,加剧了国共两党的对立和争夺领导权的斗争,再加上理论上的教条主义、激进主义和革命的幼稚性,当时的中共领导人混淆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一种倾向掩盖着另一种倾向”。在批判和纠正了党内右的倾向的同时,产生了越来越“左”的倾向:理论上的教条主义,行动上的盲动主义,组织上的关门主义。

  右的倾向和“左”的倾向恰好是两个错误的极端,但根源却是同一个:民主革命的一些重要理论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彻底解决。一是在共产党相对弱小和国共合作的条件下,中国共产党的独立性和领导权问题;二是民主革命的对象问题;三是革命的基本力量问题;四是革命的前途问题。在右的倾向那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完全被看作是资产阶级的事情,没有从旧民主主义革命转向新民主主义革命,割裂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内在联系。在“左”的倾向那里,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民主革命的资产阶级性质,混淆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界限。核心的问题是,从旧民主主义革命转向新民主主义革命以后共产党的领导权问题。右的倾向不懂得领导权的重要性;“左”的倾向不懂得如何实现这种领导权。

  第四阶段,成熟阶段。遵义会议以后,特别是建立陕北革命根据地以后,逐步形成了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右的和“左”的倾向基本得以纠正。毛泽东以唯物史观为指导,从中国实际出发,创立了科学而系统的新民主主义理论。新民主主义理论的基本思想和雏形,是在1939年形成的,在《五四运动》、《青年运动的方向》、《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论著中都曾论及;而最完备、最系统和最新的理论成果,则是1940年初的《新民主主义论》。之后,在年的《论联合政府》、1949年的《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和《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论著中,又作了重要补充。

  (二)新民主主义理论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

  经历了大革命失败和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以后,特别是经受了一系列重大挫折以后,共产党人和真正的革命者都要求从理论上回答:第一,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中国,为挽救中国而进行的国民革命的性质是什么?是不是西方国家所经历的那种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或者,是不是俄国十月革命那样的社会主义革命?第二,从中国共产党和工人阶级方面看问题,在国民革命中,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民族资产阶级是不是我们的敌人?第三,在国民党反动派白色政权包围下,共产党领导的工农红色政权能不能存在第四,在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中,中国共产党应当扮演一种什么样的角色?是从属的角色还是领导者的角色?第五,中国民主革命的结果应当是一种什么样的社会形态?是不是欧美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或者,是不是俄国式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第六,民主革命胜利后,中国共产党和其他革命政党、工人阶级和其他阶级,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新民主主义社会能不能消灭私有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产阶级?新民主主义理论就是为了回答这些问题而产生的。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基本内容

  在全部新民主主义理论中,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最为丰富,而且基本上付诸实践和取得了伟大成果。其要点如下:

  1.现代中国革命的两重任务

  毛泽东不仅明确指出中国现代革命包含两重任务,而且阐明了这两重任务的质的区别和内在联系。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整个中国革命是包含着两重任务的,这就是说,中国革命是包含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性质的革命(新民主主义的革命)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现阶段的革命和将来阶段的革命这样两重任务的。这两重任务都是由共产党来领导的。完成中国资产阶级民主的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并准备在一切必要条件具备的时候把它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的阶段上去,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光荣的伟大的全部革命任务。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过程,只有完成了前一个革命过程,才有可能去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而一切共产主义者的最后目的,则是在于力争社会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的最后的完成。只有认清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区别,同时又认清二者的联系,才能正确地领导中国革命。[2](P651-652)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进一步分析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阐明了民主革命的长期性和彻底的民主革命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只有经过民主主义,才能到达社会主义,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天经地义。而在中国,为民主主义奋斗的时间还是长期的。没有一个由共产党领导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彻底的民主革命,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3](p1060)

  概括地说,现代中国的革命包括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重任务。这是两种任务不同、性质不同但又有内在联系的革命,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一个长期的彻底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是最终到达社会主义的前提条件和必由之路。

  2.中国民主革命的两个阶段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指出,自年的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开始由封建社会改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这样的条件下,中国的革命必然分为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步骤。当前正在进行的民主革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革命。但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以俄国十月革命为分界线,表现为两个具有质的区别的阶段:在此之前是旧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此之后是新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再是旧的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而是新的世界革命的一部分,即无产阶级社会主义世界革命的一部分了。[2](P666-668)

  概括地说,我们不仅应当把中国革命的两个步骤——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区别开来,而且还应当把民主革命的两个阶段——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区别开来。两个阶段的民主革命,就其基本性质来说都是资产阶级性质的。但是,不仅处于领导地位的政党不同,在世界革命中的地位不同,而且革命的前途和结果也不同。推翻满清政府和结束两千年帝制的是旧民主主义革命,而根本改变中国的前途和命运的则只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

  3.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形式和任务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中国民主革命的对象(敌人)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地主阶级。中国革命的对象、任务、动力、性质和前途,是以中国社会的性质为转移的。中国现时的社会,是一个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社会。既然如此,中国现阶段革命的主要对象或主要敌人,就是帝国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和本国的地主阶级。帝国主义是中国人民的第一个和最凶恶的敌人。在日本武力侵入中国以后,中国革命的主要敌人是日本帝国主义和勾结日本公开投降或准备投降的一切汉奸和反动派。

  与此相联系,中国民主革命的基本形式是武装斗争,而且必须首先在农村建立革命根据地。毛泽东指出,在这样的敌人面前,中国革命的主要方法,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不能是和平的,而必须是武装的,即“武装的革命反对武装的反革命”。同样,在这样的敌人面前,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就是正确的选择和必然的结论了。

  因此,中国的民主革命可概括为两大任务——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当前这个阶段中国革命的主要任务,就是打击帝国主义和封建地主阶级,就是两大革命任务——对外推翻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革命和对内推翻封建地主压迫的民主革命,而最主要的任务是推翻帝国主义的民族革命。[2](P633-637)

  概括地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是侵略中国的帝国主义和压迫农民的封建地主阶级;革命的基本形式只能是武装斗争;革命的任务是民族革命和民主革命。因此,新民主主义革命也可以说是新的民族民主革命。在这里,最重要的是,要把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区别开来,把官僚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区别开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民族资产阶级不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对象。

  4.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动力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从中国革命的对象和任务出发,对中国社会的各个阶级进行了分析,从中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地主阶级不是革命的动力,但带有若干资本主义色彩的中小地主(开明绅士)是可以团结的;民族资产阶级是带有两重性的阶级,对其应当采取慎重的政策,有团结有斗争;小资产阶级以及贫农和中农是革命的动力之一,是无产阶级的可靠同盟者;无产阶级是中国革命的最基本的动力;游民阶层是动摇的阶层,应该善于改造他们。[2](P637-646)

  概括地说,中国民主革命的动力是无产阶级,以及从属于它的小资产阶级和中下层农民。无产阶级是主导的力量。但是,中国革命的动力具有明显的特殊性。一方面,当时中国最有觉悟和能量的无产阶级,主要不是产业工人本身,而是具有无产阶级意识、先知先觉的革命知识分子;另一方面,在量的方面,革命队伍中比重最大的部分不是无产阶级,而是农民和小资产阶级。革命动力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革命性质和革命前途的特殊性。革命必须充分反映农民和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和诉求,革命后建立的新中国新社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社会。

  5.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从旧中国社会的性质和中国革命的任务可以得出,现阶段中国革命的性质,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而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但是,现时中国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已不是旧式的一般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而是新式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即新民主主义革命。这种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是世界无产阶级社会主义革命的一部分。在政治上,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帝国主义和汉奸反动派的专政,反对把中国社会造成资产阶级专政的社会。在经济上,是把帝国主义者和汉奸反动派的大资本大企业收归国家经营,把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农民所有,同时保存一般的私人资本主义的企业,并不废除富农经济。因此,这种新式的民主革命,虽然在一方面是替资本主义扫清道路,但在另一方面又是替社会主义创造前提。可见,这种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历史上欧美各国的民主革命大不相同,它不造成资产阶级专政,而是造成各革命阶级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统一战线的专政。这种新民主主义革命也和社会主义革命不相同,它只推翻帝国主义和汉奸反动派在中国的统治,而不破坏任何尚能参加反帝反封建的资本主义成分。这种新民主主义革命,和孙中山在1924年所主张的三民主义的革命基本上是一致的。[2](P647-648)

  毛泽东的论述非常严谨,且充满了辩证法。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的,而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革命不是要消灭一般的包括富农经济在内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因而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存在基本上的一致性。但是,革命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在替资本主义扫清道路的同时,也替社会主义创造了前提。

  共产党领导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这不仅是因为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存在先天的软弱性,而且还因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并不是完全意义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而是民族革命、农民土地革命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三位一体和有机结合。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农民的土地革命,都要求消灭封建制度,但对革命结果的要求却有很大的不同。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要求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代替封建的生产方式;农民的土地革命则要求以小生产方式代替封建的生产方式,实现“耕者有其田”。后者的要求比前者要低得多。但在中国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对“耕者有其田”的要求,远大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要求。利益诉求的差别决定了,民族资产阶级难以胜任中国革命的领导者,而只能成为同盟者。而中国共产党,也不是以产业工人为基本成分的政党,而是以农民和革命知识分子为主要成分的政党。共产党当时最主要的任务是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这就决定了,共产党是农民土地革命的天然领导者。可以说,中国的所谓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很大程度上是以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名义进行的反帝反封建的农民革命,资产阶级并没有也不可能完全实现本阶级的要求。

  6.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果和前途

  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指出,既然中国的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那么,中国革命的终极的前途,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诚然,因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肃清了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物,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社会中会有一个相当程度的发展。这是不足为怪的,也是不可避免的结果。但这只是中国革命的一方面的结果,而不是它的全部结果。中国革命的全部结果是一方面有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又一方面有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这种社会主义因素就是:无产阶级和共产党在全国政治势力中的比重的增长,就是农民、知识分子和城市小资产阶级或者已经或者可能承认无产阶级和共产党的领导权,就是民主共和国的国营经济和劳动人民的合作经济。[2](p650)

  概括地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结果不是单一的,而是资本主义因素和社会主义因素同时并存的;不是单纯的非此即彼,而是同时包含着亦此亦彼。革命的结果,首先为小生产方式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条件,但也为民族资本的发展扫清了障碍,为社会主义因素的发展提供了前提条件。根据一般规律,在大机器工业还没有充分发展以前,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还没有建立起来以前,小生产方式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小生产方式不可能大量地、长期地、稳定地存在。一方面,随着劳动资料的革命和生产的进一步社会化,小生产方式的局限性越来越明显,必然被逐渐边缘化;另一方面,在商品生产普遍化和价值形式进一步发展的条件下,小生产方式会逐渐分化——或者走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或者走向合作社的生产方式。由于革命的终极前途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因而,小生产方式和社会主义因素的矛盾也会越来越多地显露出来。

  7.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经验

  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历史意义和世界意义。因此,总结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经验是非常必要的。基本经验的主要依据是下述几个文献。

  第一个是1939年毛泽东写的《〈共产党人〉发刊词》。文章指出:建党以来“十八年的经验,已使我们懂得: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革命中战胜敌人的三个法宝,三个主要的法宝。”[2](P606)其中,“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是战胜敌人的两个基本武器。统一战线,是实行武装斗争的统一战线。而党的组织,则是掌握统一战线和武装斗争这两个武器以实行对敌冲锋陷阵的英勇战士。这就是三者的相互关系。”[2](P613)统一战线既涉及到革命的动力问题,也涉及到革命的对象问题。统一战线的最主要之点是,在革命的不同时期或不同阶段,对地位不同的资产阶级又联合又斗争。武装斗争是革命的方法和形式问题。党的建设所涉及的是革命的性质和革命的领导权问题。十八年的基本经验,同时也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经验。宝贵的经验也包含着深刻的教训。在这三个问题上,党内都犯过右的或者“左”的倾向性错误。

  第二个是1945年中共六届七中全会《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首先肯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24年(1921年至1945年)三个时期中——第一次大革命,土地革命,抗日战争,中国共产党所取得的伟大成绩。同时,也指出了党内所犯的右的和“左”的错误。首先是第一次大革命时期以陈独秀为代表的右倾错误。其次是在批判右倾错误的同时发展起来的三次“左”的错误——政治上的冒险主义和命令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三次“左”倾错误,一次比一次“左”。[3](P952-968)

  第三个是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简要指出,在28年新民主主义革命斗争中,经历了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全国解放战争四个阶段。28年斗争的胜利充分说明了三条重要经验:第一,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中国革命的胜利是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取得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伟大的毛泽东思想,找到了夺取中国革命胜利的正确道路。第二,党的领导和统一战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结成了广泛的统一战线,实现了我国历史上空前强大的政治团结。第三,人民军队。没有一支我们党所领导的新型的人民军队,不可能有人民的解放和国家的独立。[4](P792)如果把这一概括看作是对“三个法宝”的发展和补充,那么,基本经验就是“四个法宝”: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党的领导,统一战线,人民军队和武装斗争。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经验是非常丰富的,但最重要的是五条:第一,必须把马克思主义和中国实际紧密而科学地结合起来,成为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第二,必须正确地判断中国的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科学确定历史的定位;第三,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健全党的建设;第四,必须坚持各个革命阶级联合的统一战线;第五,必须坚持武装斗争和建设新型的人民军队。除此之外,作为上述基本经验的理论基础的,是马克思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在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问题上,领袖人物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有时候是决定性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首屈一指的领袖人物就是毛泽东。

  (四)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的基本内容

  1.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历史前提

  我国新民主主义社会建立的历史前提,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不过,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前夕的中国社会,情况已经发生了部分的变化,形成尚未解放的旧中国和已经解放的新中国同时并存的局面。1948年初,毛泽东在《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阶级关系和人民民主革命》一文中说:“人类历史上的阶级社会,大体上分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三个阶段。中国的社会发展的历史,也是如此。只是因为外部和内部的原因,中国没有也不可能发展到完全的资本主义的社会。”[5](P56)“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还在一百多年以前(一八四○年中英鸦片战争时期),就开始由古代的独立的封建的社会经济形态,逐步地改变为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社会经济形态,即是说半独立的半资本主义的社会经济形态。在目前整个中国社会经济中,一方面,存在着外国帝国主义的经济,本国封建主义的经济、官僚资本主义的经济和自由资本主义的经济,这些就是旧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另一方面,存在着新式的国家经济、被解放了的农民和小生产者的经济和在新民主国家指导下的私人资本主义经济,这些就是新中国的社会经济形态。……旧中国的半殖民地反封建的经济形态,在鸦片战争以来的长时期内占据优势。这种优势,现在正在被新中国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形态所迅速地代替着。”[5](P57)这里所说的“社会经济形态”也就是由各种所有制形式和生产方式构成的经济结构,主要包括:资本主义经济,地主经济,国家经济,个体经济。就阶级关系来说,毛泽东将当时的阶级关系划分为五类阶级成分:一是无产阶级,即资本家的雇佣劳动者,不包括新民主国家企业中的劳动者。二是农民,在土地改革以前,大多数农民都耕种地主的土地,而且多数是贫农;土地改革以后,多数将是中农,少数是贫农。三是农民以外的独立劳动者,包括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小商贩。四是自由资产阶级,包括民族资本家和新式富农。五是地主阶级、官僚资产阶级和旧式富农。其中,第五种体现的是旧的生产关系,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要推翻的。[5](P58-59)

  2.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中国的唯一选择

  新民主主义社会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直接结果,是唯一合乎逻辑的结果。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作为第一步,或第一阶段,决不是也不能建立中国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社会,而是要建立以中国无产阶级为首领的中国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然后再发展到第二阶段,以建立中国社会主义的社会。[2](p672)毛泽东在这里所讲的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而不是一个短暂的过渡阶段。后面将进一步说明,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又指出,中国共产党人的基本观点是:第一,中国的国家制度不应该是一个由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封建的、法西斯的、反人民的国家制度,18年的实践证明,这种制度已经破产了。第二,中国不可能也不应该企图建立一个纯粹民族资产阶级的旧式民主专政的国家,这是因为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和中国共产党的产生。第三,在中国的现阶段,在中国人民的任务还是反对民族压迫和封建压迫,在中国社会经济的必要条件还不具备时,中国人民也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的国家制度。结论是,中国现阶段的国家制度,只能是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中国现阶段的社会形态只能是新民主主义社会。[3](P1055-1056)他指出,没有一个新民主主义的联合统一的国家,没有新民主主义的国家经济的发展,没有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合作社经济的发展,没有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即新民主主义文化的发展,要想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废墟上建立起社会主义社会来,那只是完全的空想。在他看来,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对待资本主义。他说,共产党不但不怕资本主义,反而在一定的条件下提倡它的发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拿资本主义的某种发展去代替外国帝国主义和本国的封建主义的压迫,不但是一个进步,而且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它不但有利于资产阶级,同时也有利于无产阶级,或者说更有利于无产阶级。现在的中国是多了一个外国的帝国主义和一个本国的封建主义,而不是多了一个本国的资本主义,相反地,我们的资本主义是太少了。[3](P1060)毫无疑问,从经济上来说,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发展本国资本主义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性。这种认识是何等的重要和深刻!

  3.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基本纲领

  根据以上的结论,毛泽东认为,中国人民所需要的一般性的共同纲领或基本纲领,应当是包括下述三项建设——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的纲领。这个一般纲领或基本纲领,相对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的将来纲领或最高纲领来说,是最低纲领。但这个纲领所规定的无产阶级在政治上的领导权,无产阶级领导下的国营经济和合作社经济,是社会主义因素。[3](P1056-1058)

  (1)新民主主义的政治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指出:“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也就是真正革命的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共和国。”“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是旧民主主义的共和国,那种共和国已经过时了;另一方面,也和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种共和国,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中,还不适用于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因此,一切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的革命,在一定历史时期中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只能是第三种形式,这就是所谓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是一定历史时期的形式,因而是过渡的形式,但是不可移易的必要的形式。”他指出,在全世界多种多样的国家体制(国体)中,按其政权的阶级性质来划分,不外三种:资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共和国;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共和国。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属于第三种。至于政权构成的形式(政体),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这种制度就是民主集中制。总之,“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和国,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2](P675-677)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进一步指出,中国现阶段的历史将形成中国现阶段的制度,在一个长时期中,将产生一个对于我们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即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3](p1062)

  按照以上论述,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同时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就是统一战线的共和国,就是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它的核心内容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是一种介于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并与之并列的第三种国家形式和特殊形态。

  在新民主主义政治这个问题上,毛泽东有强烈针对性地阐明了三个观点:第一,驳斥了右的和“左”的两种极端的错误主张。一方面,驳斥了右的资产阶级专政的主张,即驳斥“共产主义不适合中国国情”、“共产党在中国没有存在之必要”的论调,强调坚决不走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路;另一方面,驳斥了“左”倾空谈主义的主张,即驳斥“一次革命论”(“毕其功于一役”),确认中国革命不能不做两步走,第一步是新民主主义,第二步才是社会主义。而且强调,第一步的时间是相当地长,决不是一朝一夕所能成就的。其原因是,我们不是空想家,我们不能离开当前的实际条件。第二,分析了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和三民主义“两个主义”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阶段上的基本纲领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孙中山三民主义中的革命的民族主义、民权主义和民生主义,同共产主义在中国民主革命阶段的政纲,基本上是相同的。不同点是:民主革命阶段的部分纲领不同;民主革命之外是否有社会主义革命阶段不同;“两个主义”的宇宙观不同;革命的彻底性不同。第三,阐明了旧三民主义和新三民主义的区别。旧三民主义是1924年国民党改组以前的三民主义。新三民主义,即真三民主义、革命的三民主义,是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三民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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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新民主主义的经济

  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就是推翻旧中国旧的生产关系,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生产关系。最主要的就是“废除三权”:废除帝国主义者在中国所强占的特权,废除地主阶级及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土地所有权,废除官僚资产阶级的私人垄断的资本所有权。[5](P61)新民主主义的生产关系,也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简而言之就是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主要内容是:

  第一,大银行、大工业、大商业,归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家所有。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性质,是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但这个共和国并不没收其他资本主义的私有财产,并不禁止“不能操纵国民生计”的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国经济十分落后的缘故。

  第二,采取某种必要的方法,没收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实行孙中山先生的“耕者有其田”的口号,扫除农村中的封建关系,把土地变为农民的私产。在这个阶段上,一般地还不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农业,但在“耕者有其田”的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各种合作经济,也具有社会主义的因素。

  概括地说,“中国的经济,一定要走‘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的道路,决不能是‘少数人所得而私’,决不能让少数资本家少数地主‘操纵国民生计’,决不能建立欧美式的资本主义社会,也决不能还是旧的半封建社会。”[2](P678-679)

  我国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关系是逐步建立起来的。如前所说,到1948年初,新中国的社会经济已经部分地存在了。到1949年,我国各种经济类型的工业总产值分别是:全民所有制26.2%,集体所有制0.5%,公私合营1.6%,私营48.7%,私营工业占优势;到1952年,分别是41.5%,3.3%,4.0%,30.6%,全民所有制已经占有相对优势。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的1957年,上述经济成分的比重分别是53.8%,19.0%,26.3%,0.1%,私营工业基本上被消灭了。

  (3)新民主主义的文化

  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一文中指出,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在今日,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文化。所谓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一句话,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文化。这种文化一方面反对帝国主义文化,包括一切奴化思想的文化;另一方面反对半封建文化,包括尊孔读经、提倡旧礼教旧思想的文化。总之,现阶段上中国新的国民文化的内容,决不是资产阶级的文化专制主义,又不是单纯的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而是以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文化思想为领导的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就性质来说,首先,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民族的,即民族的形式,新民主主义的内容;其次,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科学的,我们必须尊重自己的历史,决不能割断历史,但不是颂古非今,不是赞扬任何封建的毒素;再次,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因而也是民主的。概括地说,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就是人民大众反帝反封建的文化,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就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2](P694-709)

  需要进一步认识的是:第一,反对旧思想和旧文化不能搞历史虚无主义和片面性。例如,“四书五经”等等,确实产生于封建社会乃至奴隶社会,具有旧时代的文化特征,并为历来的统治阶级所利用。但是,也包含对人类社会一般规律的探索和预言,包含很多超越时代的天才思想和优秀文化元素,值得继承和发扬光大。因此,在反对封建文化的时候,不能一概否定孔孟等创立的儒家文化,更不能否定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遗产。过去“打倒孔家店”的举动是极为幼稚和片面的,不应当重演。在反对帝国主义文化的时候,不能一概否定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同先进生产力相适应的文化(这些文化总体上高于封建时代)。在这些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第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不等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文化,还包括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文化。后者作为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的文化,更具有现实意义。

  毛泽东说,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和新民主主义的文化相结合,这就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这就是我们要造成的新中国。[2](p709)

  4.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夭折

  前面已经指出,毛泽东认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就是新三民主义共和国,它既区别于资产阶级共和国,也区别于社会主义共和国,是一种特殊的国家形态,即第三种国家形式,是唯一同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相适应的形式。相对于社会主义的前途而言,是过渡形式。既然是一种特殊的独立的经济社会形态,它的存在就不可能是短暂的,而应当是一个相当长的和资本主义社会并驾齐驱的历史阶段。问题不在于我们主观上希望它存在多长时间,而在于它借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何时会发生质的变化。这个条件就是: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仍然是先进生产力的承担者,阶级关系仍然存在。

  但是,在全国刚刚解放不久,毛泽东和党中央的认识就逐渐发生了变化。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重要提法上。

  第一,新中国刚刚建立就认为主要矛盾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1952年6月,毛泽东指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6](P231)这实际上是宣布,民族资产阶级已经从同路人变为革命的对象。

  第二,建国之初就认为私有制和经济自由同生产力相冲突。1953年10月,毛泽东认为,大城市蔬菜、粮食、棉花的供应“都有极大的矛盾”。“从解决这种供求矛盾出发,就要解决所有制与生产力的矛盾问题。……个体所有制的生产关系与大量供应是完全冲突的。个体所有制必须过渡到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总路线也可以说就是解决所有制的问题。”“要搞社会主义。’确保私有‘是受了资产阶级的影响。”“确保私有”和“四大自由”都是“行小惠”。“现在,私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都是合法的,但是私有制要逐步变为不合法。在三亩地上‘确保私有’,搞‘四大自由’,结果就是发展少数富农,走资本主义的路。”[6](P301-305)这意味着已经把消灭私有制和市场经济提到了当前的议事日程。

  第三,以“过渡时期”的提法取代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时期”的提法来自马克思。他曾经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7](P314)马克思在这里所讲的是一般规律,仅仅直接适合于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情况。按照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理论,“过渡时期”的提法对中国是不适用的。但是,1953年12月,毛泽东在阐述“过渡时期总路线”时指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就是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要完成这个任务,大约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就是大约十五年左右的时间。”也就是到1967年为止。[6](P316)这意味着,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所要建立的不再是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而是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

  第四,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看作是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转变到社会主义革命的标志。本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是巩固新民主主义革命成果、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开始,但毛泽东在1953年12月指出:“标志着革命性质的转变、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的东西是政权的转变,是国民党反革命政权的灭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6](p315)

  显然,同先前的论述相比,毛泽东的认识有了实质性的变化,力图在民主革命任务完成以后就建立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因而实际上是否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这种特殊形态。事实上,早在1953年6月,毛泽东就明确反对“确立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提法,认为这种提法是“有害”的,是“右倾的表现”,和“过渡时期”是矛盾的。这样,新民主主义社会也就夭折了,甚至可以说,新民主主义社会基本上没有形成。以“过渡时期”取代“新民主主义社会”,是理论认识的重大转变,是力图和马克思的“过渡时期”理论对号入座,是对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和新民主主义社会形态的否定。既然如此,“过渡时期”时间的长短,不管是两三年、15年,还是更长一些,都没有质的区别了。1953年9月,毛泽东认为,完成整个过渡时期,即完成“一化三改”的任务,“不是三五年所能办到的,而需要几个五年计划的时间”。[6](P293)但到1955年下半年,就掀起“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了,一年时间社会主义改造就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同时就是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消灭,就是以“计划经济”(实为统制经济或命令经济)取代市场经济。其实,即使“过渡时期”持续3个五年计划,把社会主义改造的步子放慢一些,同样不能完成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任务。

  在毛泽东看来,提前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终止新民主主义社会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社会,是有充分理由的:一是认为农民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6](P429)二是工业化的需要。“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去进行的。”[6](P431)只有实行合作化才能实现机械化和大规模经营。三是防止两极分化的需要。由于富农的存在和个体农民的所有制形式,“农村中的资本主义自发势力一天一天地在发展”,“农村中向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6](P437)的确,私有制、商品生产、资本主义经济或多或少都是对立的生产形式的产物,都有其历史的局限性和弊端,在这些经济形式和生产方式中,人都不可能获得全面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最终都会成为生产力的桎梏,因而最终都是要被消灭的。问题是,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生产的社会形式都是历史的,在这些形式的内在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以前,是不会消亡的;而新的形式借以产生的经济条件还没有成熟以前,是不会出现的。私有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商品生产和价值形式,都是同人类历史的一定生产力相适应的,都可以对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的文明进步作出巨大的贡献,只看到局限性和弊端的一面是片面的。“三大改造”以后2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当时中国还不具备以公有制全面代替私有制、以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全面代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向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现实经济条件,提前终止新民主主义社会,既不符合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也不符合中国的现实国情。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中国共产党对如何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建国以后就开始了,但走了很大的弯路,在前30年中,始终没有超出以苏联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邓小平首先创立的,是以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指导提出来的,是在总结包括中国在内的传统社会主义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提出来的,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初级阶段社会形态的规律性认识,重点是解决中国的发展道路和现阶段社会形态的历史定位问题。

  (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提出

  上个世纪70年代,中国老一代革命家相继辞世,“文化大革命”结束,我们党开始科学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核心的问题是如何正确认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和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按照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新民主主义社会将为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创造条件;只有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任务完成了,才有可能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但是,这种正确的理论认识基本上没有付诸实践。新民主主义社会在襁褓中就夭折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被传统社会主义理论否定了。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质是超阶段,要害是过分贬低了经济条件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定性作用。

  在一定意义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作为修正和扬弃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面貌出现的相对于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来说,就像是一个否定之否定。当年以苏联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制度否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现在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否定了传统的社会主义道路,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否定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社会。可以这样说,如果不是提前终止新民主主义社会,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状况和市场经济形式就会延续下来并获得发展,就不会导致20年左右生产力的停滞,就不会有一次又一次激烈的“路线斗争”和政治运动,也就不会有后来“革命性”的改革,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提法也许就不会出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质是走一条特殊的发展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作为反省和纠正传统社会主义的理论成果出现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实际上肯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基本内涵的正确性和现实意义,在新的起点上完成夭折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没有完成的历史任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现实关系的理论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是由邓小平首次提出来的,不过有一个从提出到发展、从雏形到完备的过程。这一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大体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拉开序幕,十二大正式提出,十三大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十四大迈出实质性步伐,十五大作出初步的系统概括,十六大认识进一步升华,十七大开始向广深和系统化发展。邓小平开始提出的是“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和“合乎中国实际的经济发展道路”。1979年3月,邓小平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一文中提出,要“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8](P163)1980年1月,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一文中,重提“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8](P241),并提出,“我们在发展经济方面,正在寻求一条合乎中国实际的,能够快一点、省一点的道路”[8](P246),“认真地探索一条比较好的道路”。[8](P251)正式文件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概念,是党的十二大邓小平的开幕词。邓小平说:“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就是我们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9](P3)此后,在中央文献中还同时使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等提法。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是党中央的规范提法。1992年党的十四大报告首次使用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提法。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括为“邓小平理论”。报告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第一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第二次飞跃的理论成果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它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10](P9)“邓小平理论形成了新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科学体系。”[10](P12)在这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都仅仅和邓小平相联系,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简称“邓小平理论”)的同义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内涵的扩大和提法的改变,是从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开始的。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11](P10-11)在这里,邓小平理论不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同义语,而只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相并列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概括方式的改变没有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基本内涵。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所要回答的问题

  建国以后不久,在毛泽东同志的主导下,拉开了社会主义革命的序幕。整个革命进程至少包含四个步骤:一是急急忙忙进行以消灭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改造;二是以党内整风和反右派斗争的形式,批判和回击了党内外的不同意见;三是力图以“大跃进”的步伐和人民公社的形式,“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四是以反右倾、社会主义教育、“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等逐步升级的形式,连续开展政治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革命,清除“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中国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在20年左右的时间内中国经济处于停滞状态,最后几乎到了崩溃的边缘,人民生活困苦不堪;必不可少的法制、秩序和道德规范被破坏了;教育的重要性被否定了,优秀的传统文化被抹黑了。整个进程伴随着政策上的分歧和理论上的争论。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人们不可能深刻地认识、系统地思考和直截了当地提出问题。

  “四人帮”的问题解决以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关注党和国家命运的人们都在系统地反思,并迫切要求从理论上回答下述问题:第一,在经济发展方面,为什么当时的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地不如资本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本来具有的优越性为什么没有发挥出来?我国以往所走的发展道路究竟对不对?以苏联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及其经济体制为什么难以为继?为什么必须进行革命性的改革?是因为我们没有正确科学地坚持马克思主义,还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本身就是“乌托邦”?中国应当走一条什么样的发展道路,为什么不能走西方式的资本主义道路?第二,检验和判断我们的制度和政策是否正确、判断改革的方向是否正确的根本标准是什么?政治标准和生产关系标准是不是头等重要的标准?第三,究竟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有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否一定要搞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是不是资本主义所独有的,中国能不能搞市场经济?第四,中国现阶段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发展阶段,是一种什么性质的社会形态在所有制关系、经济形式、政治架构等方面,按其发展规律应当是怎样的?50年代初期批判“巩固新民主主义秩序”和急忙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建国以来在各个领域开展的一系列社会主义革命运动,就其基本方面来说,到底是不是正确的?在对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是否仍然要以阶级斗争为纲?中国现阶段能不能消灭私有制和商品生产?公有制经济是否一定要实行国家所有国家经营、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社会主义国家能不能实行对外开放,能不能吸引外资进入中国?所有这些问题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必须回答的问题。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涵义和实质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界的理解和阐释可谓是见仁见智。不少学者不是像马克思那样,从分析中国现实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出发,从总结正反两方面的历史经验出发,从中得出生产的社会形式(经济制度)必然是怎样的,而是学究式地在“中国特色”的语义上兜圈子。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其性质来说仍然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但中国落后于发达国家,对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要求不能过高,标准应当降低一些,打一个折扣。另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真正可行的社会主义。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不完全切合实际,带有不少空想成分。社会主义的所有制关系不可能纯而又纯,更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实行计划经济,在按劳分配条件下也不可能消除商品生产,市场经济不过是资源配置的形式,商品生产、市场经济和经济制度的性质没有关系,搞市场经济和搞社会主义并不矛盾。还有一些学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真正符合马克思原意的社会主义,过去我们误解了他的有关论述。在他们看来,股份公司就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所有制或个人所有制;社会化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才是马克思主义的正统。上述认识是否正确呢?

  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概念的提出者邓小平的论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涵义包括:第一,搞“社会主义”就是走不同于资本主义道路的“社会主义道路”。第二,搞社会主义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第三,马克思主义必须是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必须是切合中国实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第四,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9](P63-64)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是事实上不够格。[9](P225)邓小平还以“出口转内销”的方式表明自己的看法:对于已经实现民族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根据目前的条件,是否不要急于搞社会主义。确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方向是可以的,但首先要了解什么叫社会主义,贫穷绝不是社会主义。要讲社会主义,也只能是讲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社会主义。[9](P261)邓小平的论述告诉我们,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意味着已经具备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而面对消灭贫穷的任务恰恰说明,现在还不具备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条件。显而易见,邓小平认为,共产党人所要搞的社会主义,仍然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形形色色的社会主义;但在目前的条件下,中国只是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还不是够格的社会主义。因此,我们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涵义,必须注意到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社会主义道路”;另一个是“消灭贫穷”。试想,当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已经成为生产力的桎梏时,只有一种可能性,就是被新的生产方式所取代,根本不存在走何种道路的问题当生产力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获得充分发展后,面临的根本任务已经不是消灭贫穷,而是把“资本的生产力”回归为“劳动的生产力”。

  党的十三大报告在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时曾经明确指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12](P12)初级阶段的特殊性,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本身的特殊性。中国的社会主义是一种在落后条件下产生的社会主义。因此,“中国特色”所表明的,主要不是中国的具体实践和一般理论原则的差别,也不是中国和其他国家民族特点的差别,而是后发展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和发达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差别。

  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要基于两个方面:一方面,中国的社会主义属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中国是后发展国家,新中国建立时,和发达国家的经济条件相比存在质的差别。就是现在,从全国来说,这种质的差别也并没有根本消除。因此,我国的社会主义一开始就属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而不是由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产生的科学社会主义。我国现阶段的经济制度不应当和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对号入座。另一方面,目前中国的社会主义,是走了一段弯路以后实行革命性改革的产物,已经由传统社会主义道路转变为切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道路,是对传统社会主义道路的扬弃。建国以后,不少理论家和政治家没有真正搞清楚基于不同经济条件的社会主义的质的差别,而是把后发展国家的社会主义同样看作是对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的直接实践,从而走了一条苏联式的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计划经济的体制模式。这样一来,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就被表面形式掩盖了,也谈不上中国特色了。真正走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从而显示出中国特色,是从改革开放开始的。起决定作用的是“两个转变”和“一个定位”。所谓“两个转变”,一是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二是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改革开放。两个转变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是修正过去的失误;另一层是开始“走自己的路”。所谓走自己的路就是,既不再教条主义地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社会主义关系对号入座,也不再和“苏联老大哥”的传统经济体制保持一致。所谓“一个定位”,就是把我国现阶段的社会形态定位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切地说,应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初级阶段”(后面还将进一步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不属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并未进入人类社会第三阶段)。

  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的正确理解,应当来自对相关不同社会形态的比较。所谓“特色”无非是从比较中看到的不同事物之间质的差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色”,主要是相对于四个参照系来说的,它的特殊性也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相对于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来说的,体现的是两种不同历史形态(不同类型)的社会主义之间的区别。前者脱胎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完成历史使命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后者脱胎于生产力不发达、商品生产没有普遍化的落后国家,脱胎于殖民地国家,或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在这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在于,它属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

  二是相对于以苏联为代表的传统社会主义实践模式来说的,体现的是两种不同体制模式之间的区别,同时也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不同发展道路的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的扬弃。在这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在于,它创建的是一种新的体制模式。

  三是相对于资本主义道路来说的,体现的是当代社会主义道路和资本主义道路的区别。这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个阶段、两种制度、两种形态的区别,而是同一个历史发展阶段(人类社会第二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不同发展道路的区别。在这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在于,它所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或非资本主义道路。

  四是相对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形态来说的,体现的是两种不同意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质的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不属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初级阶段。在这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在于,我国的现阶段是一种特殊的变异的社会形态;相对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来说,是一种过渡形态。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一个体系包括哪些内容?党的十七大报告对迄今为止的理论认识作了概括,主要包括三个部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这三个部分本身都包含一系列丰富内容,因而也可以视为三个子体系。权威的理论家认为,邓小平理论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我们要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科学发展观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是,为谁和为什么目的而发展,依靠谁发展,按照什么要求和以什么方式发展。显然,这是一个从开创到不断丰富发展、以中央主要领导人的更迭为脉络的纵向体系,代表着情况变化和理论认识发展的三个阶段。毫无疑问,以后还会持续增加新的子体系。我们应当根据十七大报告的概括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内容。

  作为学术研究和探讨,我们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是,第一,三个子体系所回答的问题,并不都是各自不同的问题。例如,邓小平理论所回答的,并不仅仅限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许多重大的问题都涉及到了,包括中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外部条件、政治保证、战略步骤、党的领导和依靠力量,以及祖国统一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涵盖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民族、军事、外交、统一战线、党的建设等方面。[10](P12)正因为如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曾经以邓小平的名字来命名。第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涉及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而且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但其主要是党的建设问题;它具有独立的理论地位,但和邓小平理论的范围相比,并不完全是并列的关系。第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涉及的,应当主要是发展道路和现阶段社会形态的定位问题,核心是阐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特殊性。其他不属于这个核心内容并具有独立理论地位的内容,完全可以独立出来,另成体系。例如,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固然离不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背景,而且恰恰是为解决体制转变中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问题而提出来的。就这一方面来说,将其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是有道理的。但是,这个理论所要解决的,主要是发展方式问题,而这些问题不仅仅是中国本身目前存在的,而且也是人类社会第二阶段共同面对的,即在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条件下,在生产力作为“资本的生产力”和以价值增殖为目的的条件下,如何使生产力的发展更能够符合人本身的利益——人本身的发展,资源的节约和合理利用,生态环境的保护,产业结构比较合理,比例关系比较协调,社会关系更加和谐,避免社会成员的两极分化和阶级对立。因此,它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并不仅仅适合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及其“初级阶段”。实际上,在人类社会的现阶段,它对于国际社会,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都具有普遍意义。出于这样的考虑,一方面,我们应当进一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横向体系,并搞清楚各个理论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另一方面,丰富和扩展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内涵,提升科学发展观这个理论体系的独立地位,投入更多的力量加以研究。

  按照上述认识,从横向的角度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似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改革开放的判断标准理论。这是判断我国发展道路和制度变革根本性标准的理论。邓小平指出:改革开放的路子是否正确,“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9](P372)这就是所谓“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他强调指出,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8](P314)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样的形式最好,应当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群众是否满意为转移。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13](P323)邓小平在这里所说的“判断标准”,具体是指判断改革开放的决策及其结果对和错、优和劣、成和败的标准。广义地说,是指判断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是否适应的标准;或者说,是判断经济关系是否合理、发展道路和制度变革是否正确的标准。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中,最具有决定意义的是生产力标准和群众标准。“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改革开放上的运用,是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标准。用什么作为判断的标准至关重要。传统的判断标准是空洞抽象脱离实际的政治标准和生产关系标准。例如,公有制比重越大越好,公有化程度越高越好,没有剥削比有剥削好,等等,而不管是否同现实的生产力相适应。这样,就不可能迈开改革开放的步子,或者,必然将改革开放引导到邪路上去。

  2.社会主义本质理论。这是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出发阐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质的规定性的理论。什么是社会主义?它区别于其他生产方式和社会形式的质的规定性是什么?问题的关键是,社会主义一开始就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我们谈论的社会主义是什么社会主义。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我们要搞的社会主义,就其方向目标来说,只能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即作为资本主义对立物、具有共产主义属性的社会主义。在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中,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阶级,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前提条件是,主要文明国家劳动生产力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已经高度发达,人已经最大限度地离开直接生产过程。这种社会主义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的否定之否定。社会主义在经济方面的特征是:土地和生产资料由社会直接占有;共同生产和联合劳动;生产由社会统一组织和有计划地调节。因此,私有制和雇佣劳动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无偿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剥削和阶级也不复存在了;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使用价值和人本身的自由全面发展;商品生产和价值形式成为不需要的了,劳动的直接交换代替了商品交换;生产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不再发生;根据经济社会条件的状况,实行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然而,以往的不少社会主义者没有真正理解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离开生产力条件和人的解放目标,把社会主义的经济特征简单而又不确切地归结为三个抽象的概念:公有制,按劳分配,计划经济。但是,一旦离开生产力条件,它们不仅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而且还会发生扭曲。公有制采取国家所有制或政府所有制形式,变成了生产条件的单纯集中和国家垄断;按劳分配变成了供给制和平均主义大锅饭计划经济变成了统制经济或命令经济。邓小平一针见血地指出,什么是社会主义,过去我们没有搞清楚,好像社会主义也可以是贫穷的。他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9](P373)这五句话是条件、特征、目标三者的统一。这就是社会主义本质理论。概括地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基础上实现劳动者的自由联合,消灭贫穷和消灭阶级;更高的目标是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本质理论具有强烈的针对性,针对的是“穷社会主义”。邓小平强调指出:“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9](P225)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要防止两极分化。[9](P364)这是为社会主义定性的理论,也是判断是否符合社会主义道路的标准。社会主义的本质只能从完成形态的社会主义社会中抽象出来。在生产力落后的条件下,社会主义的本质自然不能全部和充分地体现出来;但决不能因此而降低标准和模糊概念。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这是以中国为典型阐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理论。如何认识中国的社会主义,它和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是什么关系?在邓小平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前,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在此之后,理论界也未能确切地解读邓小平的有关论述。中国的社会主义,从产生的历史前提、现阶段的历史任务、现阶段的基本矛盾、现阶段社会形态的性质等方面来看,都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讲的科学社会主义(即共产主义)。就发展道路和体制模式来说,也明显区别于传统社会主义(苏联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核心在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中国,不具备直接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那种社会主义制度的条件,但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有可能走一条特殊的发展道路。由此导致,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之间,必然地要经历一个既非资本主义也非社会主义的特殊阶段,形成一种特殊的经济社会形态。这是一种特殊历史形态的或特殊类型的社会主义。这个特殊阶段和特殊形态是什么?在新民主主义社会理论中,就是新民主主义社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就是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这里的“社会主义”,显然不是马克思所说的社会主义,不是抽象一般的社会主义,而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就是阐明中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中国属于后发展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属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过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典型代表。中央文献尚未提出“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这个概念,但就内容来说,十三大报告已经说清楚了(前面已经引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不仅适合于中国,也适合于和中国条件相似的其他后发展国家,因而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广义地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就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理论。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理论的实质是,把两种不同历史形态(类型)的社会主义区别开来,把两种不同意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别开来,把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区别开来,把人类社会第二阶段不同的发展道路区别开来。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这是以中国为典型阐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定位的理论。认识中国社会主义的特殊性,不仅要搞清楚它借以产生的历史条件和发展道路的特殊性,而且要搞清楚现阶段社会形态的特殊性。这里所说的“现阶段”,就是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定位,党的十三大报告首次作了明确的阐述。报告采取了对比的形式——“泛指”和“特指”;“任何国家”和“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起始阶段”和“特定阶段”,实际上把两种不同意义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区别开来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特指”的概念,仅仅同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相联系。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切地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在其发展进程中的初级阶段。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不是从马克思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直接衍生出来的,而是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的实践中抽象出来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理论的特有范畴。按照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阶段的划分,这个阶段只可能属于人类社会第二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而不是第三阶段(自由联合关系阶段)。如果历史地而不是孤立地看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上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否定之否定,是夭折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在新的条件下的延续和发展。邓小平在充分肯定十三大报告的同时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订规划。”[9](P252)对此,理论界必须作出正确的解读。有的学者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属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这种解读似乎和文字表述是吻合的,但却是不正确的。我们必须注意到,邓小平所说的社会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现阶段是“不发达阶段”。就经济关系来说,私有制经济仍然是“重要组成部分”,经济形式表现为市场经济,合同劳动(雇佣劳动)是劳动的普遍形式。既然如此,怎么可能已经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呢?为了不至于发生误解,本文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前面加上“中国”,并只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初级阶段或者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简称。有的学者认为,我国一旦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结束了。这种看法也是不正确的。如果生产方式和经济关系没有发生质的变化,单纯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增加不可能改变社会形态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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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经济制度属于生产的社会形式,是相对于生产的物质内容而言的。经济制度无非是制度化的社会经济关系,或所有制关系。但所有制不是单纯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更不是在经济上不能实现的空洞的所有权。所有制所体现的是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因此,经济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劳动者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问题。历史上的经济制度往往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制度体系。其中,总会有一种起主导作用的所有制形式。所谓基本经济制度,就是经济制度的基本架构和基本关系。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应当是怎样的呢?根据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第一,它必须同这个阶段的生产力(生产要素特别是劳动资料的发展程度和性质)相适应;第二,它必须同社会成员的生产目的和动力来源相适应;第三,它必须同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和利益关系相适应;第四,它必须同由前三者决定的交换方式或经济形式相适应。根据历史经验,在现阶段,一方面,人们普遍反对吃大锅饭,既反对吃劳动报酬的大锅饭,也反对吃资产资本)的大锅饭。具体地说,不仅要求等量劳动相交换,而且要求以商品的形式等价交换;不仅要求等价交换,而且要求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可以转化为价值增殖的手段——资本。但是另一方面,人们同样要求,生产力的发展应当以消除贫穷和共同富裕为目标,社会不应当出现大规模的和严重的两极分化,不应当允许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成为社会的统治力量,特别是不应当允许大量投机资本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总之,现阶段的经济制度必须兼顾生产力的发展和共享经济发展成果两个方面。一方面,它不应当是马克思所说的共产主义的社会所有制社会个人的所有制),也不应当是苏联式的全民所有制,或我国改革前的两种公有制;另一方面,它不应当是私人资本处于支配地位的状况。由此得出结论: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应当是公私并存、社资兼有、公有资产占优势、国有经济处于支配地位的经济制度。

  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系统地阐明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性质,报告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10](P21)在这里,“公有制”和“主体”都有特定的涵义,不能望文生义。第一,公有制不仅包括独资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第二,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公有资产占优势(主要是质的优势);二是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第三,公有制可以有不同的实现形式——企业内部资本的组织形式和企业的经营方式。我们应当注意到,这里没有说明公有制的历史性质和生产力性质,没有说明公有制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区别;这里没有说明劳动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的关系,即生产方式的性质;这里没有说明国家所有制、政府所有制体现的经济关系,以及这种关系是否等同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关系。而这些没有说明的情况恰恰关系公有制的性质。我国现阶段的所谓公有制,主要是国家所有制或政府所有制的形式,劳动和所有权基本上是分离的,很少具有“自由联合体”或“劳动者共同体”的性质,大量的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相结合的生产方式。可见,这里所说的公有制和马克思所说的社会所有制相比有质的区别,“公有制为主体”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因素为主体。与此相联系,十五大报告也阐明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报告指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10](P25)但是,分配方式并不是独立于生产方式的,分配方式和分配关系不过是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的背面和表现;基本分配制度的形式和性质是由基本经济制度的形式和性质决定的。在这里,所谓的“按劳分配”不过是劳动所得,即凭借劳动要素获得的劳动者报酬部分;而非按劳分配,则是凭借非劳动要素获得的收入。但是,在各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共同生产,个体生产,资本主义生产等等)中,都包含劳动者报酬部分。至于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所有权及其对资本增殖的贡献分配,这不过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在分配方式上的表现。既然所谓按劳分配不过是劳动者报酬,那么,它就已经包含在按生产要素分配之中了,也就不存在把二者结合起来的问题了。和所谓按劳分配相提并论的,不是按生产要素分配,而是按非劳动要素分配。所谓按劳分配为主体,无非是劳动者报酬在增加值中的份额为主体。这个“主体”并不体现社会主义的分配关系。因此,我国现阶段基本的分配方式是按生产要素分配,和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所说的按劳分配不同。由此可见,这里所说的公有制、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等等,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概念,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概念。对于它们的涵义,既不能用马克思讲的社会主义来理解,也不能用传统的社会主义来理解。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经济制度相比,存在质的差别。

  6.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这是从中国实际出发阐明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形式的理论。传统社会主义实行的是“计划经济”。这个概念是列宁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所说的“社会统一组织和有计划的调节”作出的概括,是和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相对立的经济制度概念。计划经济代表的是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经济代表的是资本主义经济西方国家的理论界和政治家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的所谓计划经济名不副实,而符合实际的概念应当是“统制经济”、“命令经济”或者“官治经济”。这种计划经济形式是和国家的全面管制垄断、统收统支统配结合在一起的。在特殊条件下,没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也可以采取这样的经济形式。在国民经济恢复和奠定工业化基础的阶段,这种所谓的计划经济发挥了优势,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但后来,它固有的弊端越来越清楚地暴露出来。这种所谓计划经济作为特殊条件下的形式和权宜之计,是应当肯定的;但作为一种体现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制度固定下来,是不正确的。这是不顾经济条件照搬照抄马克思共产主义理论的突出表现。这种计划经济就形式而言是超阶段的,就内容而言主要是国家对经济的直接控制和干预。因此,由这种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是不可避免的和合乎规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要阐明的就是我国现阶段经济形式的定位问题。

  “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这个范畴起初是邓小平提出的,是作为“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的对立物提出来的。他认为,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所表达的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关系”,即国有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8](P236)他认为,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是方法和手段,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可以结合起来;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的矛盾。[9](P148-149)但是,既然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之间的交换关系,即不是不同所有者之间的交换,那就还够不上现代市场经济。可见,邓小平当时所说的市场经济和现在实践中的市场经济有一定质的区别。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4](P520)但是,这种市场经济目前只是存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们还不能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证明,它是否会存在于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因此,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切地说应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种社会形态的市场经济,是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的市场经济。

  正因为如此,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从理论上讲,市场是商品流通过程的总表现,是全部交换关系的总和,体现的是物的依赖关系。市场经济是从交换关系这个层次对经济形式作出的概括,不能表现生产方式的性质。进入市场的商品来自不同的生产方式,市场经济包含了不同性质的商品生产。但是,现代市场经济已经不是简单商品生产,而是普遍化的商品生产,不仅所有劳动产品和服务越来越成为商品,而且由于劳动和所有权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分离,劳动力本身也成为商品。因此,现代市场经济的主体必然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在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公有资产(主要是国有资产)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经济命脉。因此,就资本所有权而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包含了一定的社会主义因素。但是,就劳动方式和生产方式而言,主要的形式是雇佣劳动合同劳动),体现的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劳资关系)。更何况,进入市场的还有大量的个体生产者(包括农民)。因此,我国的“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不能简单归结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市场经济,更不能完全归结为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必须明确的是,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的结合,是历史的、具体的结合,而不是纯粹形态或抽象概念的结合。在抽象和纯粹的形式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根本不能统一和结合。完成形态的社会主义制度不需要商品交换,而是劳动的直接交换;而在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中,没有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存在的余地。所谓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无非是:通过产权制度的改革,即通过资本的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的分离,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一方面,在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国有经济)内部创造出产权独立、经济自由的主体;另一方面,在劳动者中创造出雇佣劳动,而且所有生产要素都能够在社会范围内自由流动,生产的直接目的是利润。因此,这种结合的实质是,在公有制经济内部加进独立产权以及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因素。

  7.“一国两制”理论。这是从中国解放后的现状出发阐明中国一定时期内两种制度同时并存的理论。“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的不同区域,实行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这个思想是邓小平提出来的,有一个形成过程。邓小平指出:“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中国的主体必须是社会主义,但允许国内某些区域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比如香港、台湾。”[9](P58,59)在香港、澳门相继回归祖国以后,剩下来的问题就是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解决台湾问题。一国两制是解决我国历史遗留的涉及国家主权和制度选择问题的理论方针的创新。一国两制中的“两制”,既包括经济制度,也包括政治制度,但第一位的和差距最大的是政治制度。如果说我国大陆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那么,整个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则是社会主义制度为主体、两种不同性质的制度并存。就台湾来说,一国两制包含两种关系和两个关键点:一是对内承认台湾地方政府的实际政治权力和资本主义的政治形式二是对外不允许台湾以独立国家的面貌出现,在国际社会唯一能够代表中国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国两制应当看作是实现祖国统一的正确方式和途径,但只能是一种过渡形式,而不是永久固定的模式。

  8.“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这是阐明现阶段中国共产党性质和历史地位的理论。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地位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及其初级阶段关系极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地位作出高度概括的,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1年,江泽民在建党八十周年大会的讲话中系统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又作了进一步的深刻阐述,并作为党的指导思想载入十六大党章修正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作为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验提出来的,其内容是:“我们党必须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中央把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归结为“三个坚持”:“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15](P8-9)“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仅从理论上确认了中国共产党全方位多层次的代表性,以及同人民大众利益的一致性和兼容性,而且阐明了,在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中,中国共产党在维护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中华民族团结和复兴、社会和谐等方面,所具有的不可动摇和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从而证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正当性、合法性。对于“代表”和“领导”的形式必须历史地看待。这些形式不同于马克思所说的“自由的民主联合”,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形式,仍然属于过渡的形式,但适合于我们所处的时代和条件。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仍然需要代表和领导的时代,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是不可动摇、不可替代的;而要保持这种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党自身就必须做到“三个代表”。但要做到“三个代表”,除了要有必不可少的经济社会条件之外,党自身现阶段的纲领以及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必须同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种产权制度相适应,必须同市场经济形式相适应,必须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相适应。实际上,具有“三个代表”性质和地位的中国共产党,已经不是通常意义的政党,而是一种特殊的和国家政治形式结合在一起的政党。

  9.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这是阐明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现社会关系和谐的理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来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专门作出决定。决定阐明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必要性、涵义和指导方针。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其指导思想是“三个坚持”,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遵循的原则是“六个必须坚持”,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重点是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16](P1-5)在十七大报告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要条件和实现形式提出来的。报告指出:“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没有科学发展就没有社会和谐,没有社会和谐也难以实现科学发展。”[11](P17)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是孤立的事情,和谐社会不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一个趋势和理想结果。

  应当明确,“和谐”和“和谐社会”是一个历史范畴,人类社会的每个发展阶段都可以提出社会和谐的要求。但在人类社会的低级阶段和对立的社会形式中,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社会和谐。目前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既不是资本主义的和谐社会,也不是人类社会第三阶段的和谐社会,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初级阶段的和谐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该阶段人们必然具有不同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决定了现阶段社会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以及阶级阶层关系。在法律规定上,人民都是国家的主人或社会的主人,但实际上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存在很大的差异。这种情况虽然和资本主义国家有一定区别,但仍然具有阶级差别的性质。这不仅表现在经济上(生产方式和财产状况),也表现在政治上和文化上。现实中应当引起重视的关系主要是:劳资关系,官民关系(干群关系),阶级和阶层关系。现实的经济社会关系决定了,我国现阶段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各种不同的社会矛盾。其中不少是本来必然存在而过去被掩盖、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有些是在传统发展方式中加快发展产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除了人和人之间的矛盾以外,还有人和自然之间的矛盾)。目前我国的和谐社会,主要在于协调各个利益群体、各个阶级和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依存关系。我国现阶段建设和谐社会,不是要根本消除由现实经济条件产生的矛盾,而是要缓和化解必然会产生的矛盾,避免那些人为因素造成的矛盾。我国能否保持社会的稳定和和谐,关系到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

  三、科学发展理论

  进入20世纪中期以来,发达国家的经济学界更多地研究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问题,经济增长理论和发展经济学也随之发展起来。一方面,力图把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和针对发达国家的增长区别开来,扩展发展的内涵,赋予发展以新的内容,使发展更加有利于劳动阶层和平民百姓;另一方面,研究和探索在发展中如何做到节约稀缺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发展就是消除贫困”以及“零增长”和“绿色经济”的主张,就是在此背景下提出来的。所有这些,都没有提高到科学发展的高度,但都可以看作是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视野内,对科学发展的追求和探索。我国早就提出要转变经营方式或增长方式,但将其提高到“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则是本世纪初的事情。科学发展观是为转变发展方式而提出来的,是作为传统发展方式的对立物出现的。科学发展理论就是对科学发展观的系统实证和理论表述。科学发展观这个概念及其基本内涵,是胡锦涛总书记首先提出来的,并已经载入中央文献。不过,科学发展理论还只是一个纲领性的框架,有待深入研究和探索的空间很大。

  (一)科学发展理论的提出和形成

  科学发展观理论是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来的,是针对历史地积累下来以及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新出现的矛盾、问题和挑战而提出的。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17](P13)胡锦涛总书记在这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具有重大意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分重要的一环就是要正确处理增长的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15](P483-484)温家宝总理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的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完整地提出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指导思想的新发展。”“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15](P755-756)十七大报告对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和要求作了进一步的概括:“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11](P14)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要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并指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加注重统筹兼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18](P4-5)这就是说,“发展是硬道理”不等于速度是硬道理,它和科学发展不仅不是对立的,而且恰恰以科学发展为内涵。

  实际上,我们党在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以前,已经有一个逐步认识和文字表述的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就一再指出,长期以来,我国走的是一条重基建轻生产、高积累低效率的道路。因此强调,应当寻找一条新路子,即速度可能不那么高,但是经济效益好,社会财富增加得多,人民得到的实惠也会多。1987年十三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注重效益、提高质量、协调发展、稳定增长的战略。……归根到底,就是要从粗放经营为主逐步转上集约经营为主的轨道。”[12](P17)实际上,这是中央首次以“转变经营方式”的形式提出了转变发展方式和发展道路的战略。1995年十四届五中全会关于“九五”计划的建议,在阐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时指出:“实现’九五‘和2010年的奋斗目标,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19](P34)这时候,虽然认识仍然停留在“增长方式”上,但其内容和后来所说的“发展方式”没有实质性区别。十六大报告指出:“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20](P19-20)十六大以来,中央相继提出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三个转变”等要求,从转变增长方式到转变发展方式,从又快又好发展到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进一步丰富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总之,无论是作为经济发展道路提出,还是作为经营方式、增长方式、发展方式提出;无论是作为转变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提出,还是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基本内容都是完全一致的——所针对的和必须解决的都是同样的问题,所期望达致的目标也是相同的。因此,我们将其概括为科学发展理论是完全正确的。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用“主题”和“主线”把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紧紧联系在一起。不过,转变发展方式总归是一个阶段的事情,而科学发展则是永久性的事情。

  现在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科学发展理论,不是一个抽象一般概念,而是一个适合于一定经济条件的历史性概念,是建立在现实生产力、现实生产方式和经济形式基础上的发展观念和发展理论,是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仍然大量存在、经济形式表现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观念和发展理论。就中国来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初级阶段的科学发展;就人类社会总体来说,是人类社会第二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的科学发展。

  (二)传统发展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提出科学发展观,所针对的是经济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普遍性和长期性问题,即针对非科学发展。要理解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性和内涵,必须首先明了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必须明了什么是非科学发展。非科学发展是传统发展方式的产物,其主要表现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没有把人的需要和发展切实作为发展的根本目的

  生产是人最重要的实践活动,生产从而经济发展的一般目的(超越社会形式的目的)和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本身不断发展着的各种需要——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物质生活的需要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逐步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但是,在对立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形式中,直接目的和一般目的是不一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如此。正因为这样,中国决心走社会主义道路。然而,在我国传统的发展方式中,发展的目的是若明若暗的,甚至是不够明确和不够端正的。非科学发展的核心正是发展的目的不够明确和一贯,其集中表现是重物轻人,甚至见物不见人。不少人所讲的发展,主要是生产能力的提高,是物质产品和物质财富的增加。在政府那里,主要是投资和建设规模的扩大,以及财政收入的增加;在企业那里,主要是资本积累(扩充资本)和不断扩大再生产,占领更多的销售市场,增加更多的利润。为了取得这些所谓发展成果,可以不顾一切,甚至不择手段。至于满足人的需要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好像不过是物的发展的副产品,而不是发展的直接目的和出发点。不仅如此,人们还把目的和手段混为一谈,甚至颠倒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居民消费本来属于发展的目的,但却被看作拉动经济增长的手段。所谓“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出口)共同拉动经济增长,就是这种颠倒的明证。正因为如此,虽然生产力快速发展了,财政收入大幅度增加了,利润滚滚而来了,但劳动者报酬、居民收入和消费能力却没有同步增加,公共产品和社会福利支出没有同步增加,社会安全保障也没有同步增加。久而久之就导致,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用于劳动者和居民消费和发展的部分(比重)连连下降。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居民来说,这种所谓的增长和发展就大打折扣了。至于为了实现高增长和取得超额利润,突破耕地红线,污染生存环境,制售有害食品,等等,就完全是直接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了。

  2.把增长速度视为经济发展的核心目标和最高价值取向

  经济发展的目标本来是以人的需要和发展展开的,因而应该是多方面的,而且,最重要的目标应该是增加使用价值和提高效益,使居民得到实惠。但是,在传统的发展方式中,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目标往往是单一的和片面的。在很多场合,GDP的增长速度成为压倒一切的目标,和其他目标相比,厚薄之别、轻重之分非常明显。主要表现是:偏重增长速度,忽视经济社会效益;追求表面形式,忽视实质内容;注重数量增长,忽视质量提高;注重总量增长,忽视结构合理和比例协调;注重产出结果,忽视成本、代价和负效应;注重外延式扩大,轻视内含式提高偏重财政收入和社会积累的增加,忽视居民收入、消费能力和社会保障的提高;注重眼前的增长,忽视长远的可持续发展;等等。从上述种种表现可以看出,在传统的发展方式中,速度被看作是最重要的核心目标和排他性目标,是不惜一切代价和不计负面后果所追求的目标。长期以来,我们不断追求那种超越现实条件和得不偿失的增长目标。1958年的“大跃进”是这样,年代的攀比翻番是这样,近些年来的GDP竞赛也是这样。问题不是不应当力争较高的增长速度,而是速度不应当成为单一的和压倒一切的目标,更不能追求那种缺乏发展内涵的速度。一旦把效益、质量、内容排除在外,一旦不顾及成本、代价和负效应,速度也就不能体现真正的增长和发展了。如果我们从GDP中扣除浪费、超常的代价和一切负效应,真正的经济增长必将大打折扣。

  3.发展手段的取舍以能否最有利于提高速度为转移

  一般来说,手段总是由目的决定并服务于目的和奋斗目标的。发展目的的不端正和目标的单一性、片面性,必然导致发展手段的片面性,甚至不择手段。如果增长和发展以速度为核心目标和最高价值取向,手段和方法也就必然与此相适应。在传统的发展方式中,经济增长所依靠的,主要不是经济结构优化,比例关系协调,科学技术创新,节约经济资源,扩大居民消费,而是主要以增长速度贡献之大小为转移。比如:由于固定投资对提高速度可以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投资便成为最主要的手段,投资在GDP中的比重就会不断加大,而居民消费和用于社会保障的份额自然就会减少;由于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生产性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和通信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更有利于增加GDP,这些产业便成为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而其他产业(农业和居民消费服务业)就会被冷落和排挤;由于资本成本的降低可以起到扩充资本和提高速度的作用,投资者、生产者和相关机构就会要求尽可能压低一切生产要素的购买价格——劳动力价格(劳动者报酬),资金价格(贷款利率),资源包括土地)和能源价格,同时要求减少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出;由于生产能力的扩张和居民消费能力的下降导致产能过剩和生产过剩,就会一方面要求增加新的投资,一方面更多地依赖国际市场和低价倾销,从而一方面形成“面多了加水,水多了加面”的恶性循环,一方面遭到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报复由于增加投资、发展重点和支柱产业、降低成本等等受到市场机制和供求关系的约束,当事者就会要求政府实施某些倾斜政策和歧视性政策,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由于可以通过压低要素价格降低资本成本,又由于不断增加投资可以吸收过剩的产能和库存积压的产品,就会降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就会鼓励企业粗放经营;由于以速度为中心,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生产方式粗放,中国必然成为世界制造业的加工厂,因而必然过度依靠外国的资源和原材料(例如石油、铁矿石、有色金属、木材、农产品),从而招致很多的责难;由于把速度摆在首位,在已经出现经济过热、资产泡沫和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对于本应实施的紧缩性经济政策就会投鼠忌器,而在发生世界性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的时候,就会不顾一切和不计后果地实施投资拉动政策由于最能够提高速度的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主要是国有企业,又由于竞争性领域的民营企业在经济危机中最容易受到打击和重创,就会出现“国进民退”的现象。手段的片面性可以归结为以下六个方面主要依赖投资和出口拉动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政策性廉价要素和廉价资源支撑高增长;以比例失调、结构扭曲和区域失衡为代价实现经济的高增长和加快工业化步伐;以城乡隔离和城乡关系失调为代价实现经济的高增长和推进城市化进程;以滥用浪费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实现经济的高增长;以束缚民营经济发展、强化行政性垄断和弱化市场机制为代价实现经济的高增长。

  4.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处于不正常状态

  在传统的发展方式中,由于发展的目的不端正,发展的目标和手段存在很大的片面性,导致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经常处于不正常状态,甚至发生恶性循环。第一,增长的总代价过高。尽管单个企业的资本成本有可能降低,但整个社会付出的总成本和总代价却很高,社会成员获得的使用价值和经济社会效益将大打折扣,甚至得不偿失。第二,发展不全面、不协调、不平衡、不公平。虽然表面上保持了持续的高增长,但带来和不断加剧比例关系的失调、经济结构的扭曲、区域发展的不平衡和享受发展成果的不公平。例如:一二三产业和工业内部结构大幅度扭曲,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畸形发展,农业和居民消费服务业发展滞后,重工业过重;投资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失调;劳动者、企业和政府三者收入比例失调;发展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进一步扩大;居民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甚至出现两极分化现象。第三,经济运行不稳定。投资经常处于亢奋状态,经济运行经常处于过热和通货膨胀状态,资产价值包含大量泡沫,经济运行难以走出“膨胀—收缩—再膨胀—再收缩”的恶性循环,差不多总是以传统发展方式解决由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问题。第四,增长和发展不可持续。虽然取得了表面上和短期的高增长,但负效应很大,助长滥用浪费资源,放任污染破坏环境,可持续发展难以为继。第五,不利于技术进步。由于企业利润和经济增长可以不依赖科技进步,企业和政府必然缺乏科技创新的内在要求和动力,并过分依赖发达国家的技术和装备,扮演为发达国家“打工”和世界廉价加工厂的角色。第六,我国经济总体上面临很大潜在的和现实的风险。在资产含有大量泡沫、地方政府金融平台负债累累的情况下,国家银行存在很大的金融风险;由于过度依赖国外市场,使经济运行和经济政策直接受到其他国家的影响和制约,甚至陷入世界性经济危机之中;由于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和贫富两极分化,官员的腐败难以根本遏制,社会矛盾会进一步加剧,直接威胁到社会的政治稳定。

  对我国传统发展方式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和归纳,并不否定我国的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并不否定我国各级党和政府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方面所作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初步成效。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18](P16)可见,转变发展方式的任务任重道远。

  (三)发展建设中问题产生的根源

  传统发展方式中的种种问题是如何产生的,其根源是什么,难点在哪里?政府有关部门和理论界一直在研究,但认识并不完全一致。如果全面地看问题,根源并不是单一的,既有物质技术基础方面的原因,也有现实经济利益和经济体制方面的原因,还有理论认识方面的原因。其中,物质技术条件只是一定发展方式借以形成的自然基础,而不是社会原因;理论认识纵然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很大的引导影响力,但归根到底是由现实的利益关系和经济条件决定的;真正具有决定意义的根源,应当是利益根源和体制根源。

  1.物质根源:发展方式受到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制约

  这里所说的物质根源是指物质技术基础。新中国在20世纪的前60年中,生产力(劳动资料,科学技术,劳动者,教育,社会化)和生产方式都大大落后于发达国家。这就必然从两个方面决定和影响发展方式:一方面,落后的技术条件和很小的资本规模决定了,内含式发展和集约经营不可能处于主导地位;另一方面,为解决温饱问题和奠定工业化基础,追求数量的增长和速度的提高自然成为首要目标。不仅如此,生产力的落后也决定了,人们的眼界也会局限在比较狭窄的范围内。就这个意义来说,传统发展方式代表着一定的发展阶段。现在,我国的物质技术基础已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中西部地区和广大农村,传统发展方式存在的物质条件仍然存在。

  2.利益根源:发展方式的形成和延续以现实利益为基础

  一定发展方式的形成和延续,总是建立在现实利益的基础之上的。传统发展方式的形成和难以转变,与现实的经济利益格局关系极大。如果一些经济主体是传统发展方式直接或间接的受益者(至少是相对的受益者),那么,它们就会采取传统的发展方式;如果转变发展方式会使一些经济主体付出的代价大于得到的好处,那么,它们对转变发展方式就会缺乏积极性。例如:投资和消费的比例关系失调,劳动者、企业和政府收入比例关系失调,见物不见人等等现象,归根到底是企业主和投资者、政府机构和产业部门与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和居民之间基于经济利益博弈的结果。同样,产业结构扭曲和城乡发展失衡,也是工业和城市与处于弱势的农业和农村之间经济利益博弈的结果。资源的滥用和浪费,生态环境的破坏,归根到底是因为,这种行为的当事人可以从中受益,或者至少可以减少资本支出(事实正是这样,谁上的建设项目多,谁争夺和利用的资源就多,谁就会占有更多的便宜。治理污染需要很大的成本,但受益的是整个社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不高,归根到底是因为,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不仅需要投入大量资本,而且还会影响当前的生产;如果政府实施投资和出口拉动的政策,从而为粗放生产和产能过剩解困,更新和改造的积极性就大大降低了。地方政府和国有银行热衷于房地产开发,希望房地产价格不断大幅度上涨,主要是因为,这样做可以为地方财政生财,为银行带来丰厚的利润。总而言之,在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政府机构本身也有自己的特殊利益的情况下,劳动者和居民的利益不可能摆在首位。

  3.体制根源:发展方式是一定经济体制的产物

  经济体制或经济制度是一定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的制度化保障,并总是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我国所要建立的是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本身就包含着历史的局限性和内在矛盾,这是非科学发展的一般经济根源(关于这一点,还需要从理论上重新认识)。撇开这一点不论,我们目前的经济体制,还存在一般市场经济所没有的弊端。我国虽然已经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但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不少方面形式多于内容,有些深层次的问题还没有解决,基本上还是一种过渡体制。因此,还存在不少弊端,其本质是保护了一些不合理的利益关系,妨碍市场机制正常地发挥作用。传统发展方式难以转变,与这种过渡体制有直接关系。过渡体制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以价值规律和要素流动为基础、以优胜劣汰为结果的市场竞争机制还没有广泛形成;另一方面,雇佣劳动者、农民和弱势群体的权益没有得到有效和充分的保护。问题的根源主要是:政府机构和国有经济的职能定位不够合理,其关系和职能也或多或少地发生了异化,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适应。本来,政府是全国人民的政府,是人民民主政权的体现,政府的职能应当是解决市场和个别主体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问题,更多地保护劳动群众的权益本来,国有经济具有全民所有制的性质,国有企业的职能应当是避免和消除由于私人资本的垄断所造成的社会弊端,并成为积累社会主义因素的物质基础。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政府关注的重点是城市,主要是为城市服务,政府的产业部门(包括行业协会实际上是某个行业和国有企业的代言人。政府以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所有者代表的名义,以国有经济和国家资本的形式,占有了绝大部分优势资源,然而却过多地进入了一般盈利性和竞争性领域,形成行政性行业垄断和集团垄断。这种状况既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市场机制发挥基础性作用;也没有因此而增加社会主义因素,从而使“全民”分享红利。一方面,国有企业和政府机构同“全民”的关系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它们都拥有不等于“全民利益”的特殊利益,“全民所有”被虚化或架空了,全民所有制在经济上的实现没有明显地体现出来,相反,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却成了政府直接为自己创收、企业(利益集团)取得高额利润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内部的经济关系也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劳动和所有权已经不同程度地发生分离,劳动已经变成所谓“合同劳动”(即雇佣劳动),劳动者的内部关系已经变成劳资关系。很明显,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职能已经偏离了它们的合理定位,其行为和业绩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发生异化,它们更多地为短期利益、特殊利益、集团利益所驱使。可以认为,地方和部门政府机构以及国有企业职能定位不合理,是传统发展方式借以存在的体制基础。现在,政府机构同样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出现,千方百计地直接创造自己的收入,“经营城市”和“以土地生财”就是突出的表现。政府机构之间(地方政府之间,产业部门之间)的竞争不亚于企业之间的竞争。国有企业为了增加更多的赢利而不顾社会责任,甚至不择手段,它们大量囤积土地而成为最大的“地王”,在股市投机和兴风作浪,就是突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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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认知根源:发展方式与认知能力和知识水平有密切关系

  这里所说的“认知”,指的是认识能力和知识水平。迄今为止,无论是领导干部还是理论界,不少人的认知能力和知识水平有很大局限性,对发展的认识比较狭窄和片面。概括地说,主要问题有二:

  一是对发展内涵的理解过分狭窄。不少人对发展内涵的理解仍然停留在小生产方式和自然经济时代,好像发展就是生产能力的提高和居民物质生活的改善。实际上,发展是一个内涵不断发展和演变的历史范畴,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发展目标。在人类社会的高级阶段,发展的目标应当是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而在现阶段,按照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和国际社会的共识,发展就是消除贫困。贫困首先和主要表现在基本生活方面,但并不仅仅局限在这个方面,还表现在,在生产力所容许的限度内,同人的需要和发展相联系的其他诸方面。

  二是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GDP的增长)。长期以来,人们不仅把发展等同于纯经济的发展,而且把经济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进而把经济增长等同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这样一来,所有的增加值——不管是否符合社会需要,不管付出多大代价,不管是生产性的还是非生产性的,不管是建设性的还是破坏性的,不管是节约性的还是浪费性的,都被看做是发展的表现。于是,发展的内涵模糊了,面目全非了,有利发展和有害发展的区别不见了,全面发展和片面发展的区别不见了,以人为本的发展和见物不见人的发展的区别不见了。

  如果以这种认知衡量领导干部的政绩,自然就会形成不正确的诱导机制和政绩观。因此,不少干部的政绩观之所以存在问题,是因为他们对发展的认知和衡量标准存在偏差。

  5.理论根源:传统发展方式的形成和延续有一定的理论基础

  传统发展方式的形成和延续,除了上述种种原因以外,还有理论认识上的原因。理论认识的误解和偏差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误解;二是对市场经济关系的误解;三是对供求关系和通货膨胀的误解;四是对发展重化工业的误解。

  关于社会主义优越性问题。按照唯物主义历史观,生产的社会形式必须同现实的生产力相适应。生产的社会形式涉及所有制形式,生产方式,经济制度,交换方式(经济形式),发展道路,等等。一种生产方式和经济制度的先进性和优越性主要体现在,它能否创造出比其他形式更高的劳动生产率。如果能够创造出来,就说明它最大限度地解放了劳动生产力和利用了一般社会力。对一般社会力的利用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利用分工和协作的优势,实现劳动的社会结合,创造出单个人所不能创造的生产力;另一方面,借助科学知识利用自然力,创造出人本身所不能创造的生产力。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中,能够做到这一点的社会形式,既可以是公有制形式,也可以是私有制形式;既可以是没有剥削的形式,也可以是包含剥削的形式。但是,长期以来,人们把社会主义的优越性,理解为具有比资本主义更高的增长速度。这是我们形成以速度为核心的发展方式的重要理论根源。实际上,增长速度和劳动生产率有很大区别;较高的增长速度,不一定是劳动生产率提高的结果。传统的发展方式就是如此。

  关于市场经济关系问题。按照马克思对商品生产和价值形式的分析,商品生产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生产方式中,商品生产比资本主义生产更早。不言而喻,商品生产不等于资本主义生产。但是,第一,我们不可能从这个结论逻辑推导出社会主义社会也可以是商品生产。以社会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内部,不可能存在商品生产,不可能采取市场经济形式。商品生产仅仅和独立的产权(其典型形式是私有制)相联系,在共同体内部不可能存在真正的商品生产。一旦出现了商品交换,共同体本身就要解体了。第二,市场经济作为普遍化的商品生产,其主体必然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和价值形式的充分发展,一方面促使公有制(共同体)趋于解体,加速私有制的发展;一方面使一切关系变成买卖关系,并孕育着资本(首先是商人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形成。马克思一针见血地指出:“一切产品、活动、关系可以同第三者,同物的东西相交换,而这第三者又可以无差别地同一切相交换,就是说,交换价值(以及货币关系)的发展,同普遍贿赂,普遍收买是一回事。普遍卖淫现象,表现为人的素质、能力、才能、活动的社会性质发展的一个必然阶段。说得文雅一点就是:普遍的效用关系和适用关系。使不同的东西等同起来,莎士比亚对货币就曾有过这样中肯的理解。”[21](P109)商品生产的普遍化,使绝大部分劳动产品都成为商品,劳动力也成为商品,一切具有使用价值的产品、服务、自然物都趋向商品化。商品生产的普遍化,使价值形式、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成为支配生产、分配资源和社会劳动的决定性力量,加速生产者和劳动者的分化,劳动和所有权分离,劳动越来越成为雇佣劳动,简单商品生产越来越成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是:第一,商品生产普遍化,劳动力成为商品,生产资料采取资本的形式,劳动采取雇佣劳动的形式,整个社会生产由价值规律支配,人和物的关系是颠倒的,不是人支配物,而是物支配人。第二,生产的直接目的是剩余价值,即利润。[22](P995-998)由此可见,西方经济学所说的现代市场经济、自由市场经济或自由企业制度,就其主体来说,就是在商品生产普遍化、价值形式充分发展基础上形成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然而,我们一些经济学家却断章取义和偷换概念,从“商品生产可以存在于不同的生产方式中”推论出,社会主义生产也可以是商品生产,进而把商品生产和普遍化的商品生产——市场经济——划等号,好像市场经济无非就是“平等的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等价交换”。这是极大的误解。商品生产一定是不同产品(服务)所有者之间的交换。首先,如果我们所讲的是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的社会主义,那么,它决不可能采取商品生产的形式。我们决不能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初级阶段仍然采取商品生产形式这一现实,推论出社会主义社会也是商品生产。当社会生产仍然采取商品生产形式的时候,还不是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意义的社会主义,或者说,社会主义还不够格。其次,现代市场经济不是简单商品生产,而是普遍化的商品生产。没有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没有雇佣劳动形式,不以价值增殖为目的,就不可能通过市场配置资源,就没有投资和经营的动力,就不会有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竞争,本质上是资本之间的竞争),就不可能是市场经济。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虽然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但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资本的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已经不同程度地发生分离,劳动和所有权也发生分离,劳动成为雇佣劳动。企业的生产经营者,或多或少已经是资本的人格化,他们以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作为垫支资本,利润仍然留在企业,充其量把利润的一小部分交给所有者代表。如果把市场经济区分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为市场经济也可以具有社会主义性质,那就说明没有认识到市场经济关系的本质。问题的关键是,我们必须历史地看待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人类社会历史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而市场经济)是一定阶段上发展生产力的形式,是“必须经过”的。但这种经济形式包含着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对立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失业、贫困和两极分化;包含着消费能力同生产能力不相适应的基本矛盾,以及由此产生的生产相对过剩和经济危机。但是,一方面,我们不少人仅仅看到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矛盾和局限性,不懂得它存在的历史必然性,不了解它的巨大历史贡献。另一方面,我们一些聪明机智的经济学家,不懂得(也可能是有意掩盖)市场经济关系的本质,不懂得市场经济的历史局限性及其一般规律的消极作用,不懂得资本关系对公有制经济的分化瓦解和对政府机构的腐蚀。他们为了减少改革的阻力,为“市场化改革”提供理论依据,有意把市场经济“中性化”,仅仅说成是资源配置的一种形式。他们注意到收入分配差距已经过大,财富过分向极少数人集中,出现了两极分化现象,但他们从来没有从经济形式和经济关系本身寻找原因,而是孤立地从收入分配层次寻找原因,甚至从思想和道德领域寻找原因。他们把希望寄托于“公平的分配”。作为社会主义道路上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应注重保护雇佣劳动者的权益,适当节制资本。但由于我们在理论上缺乏对市场经济关系的正确认识,不仅“社会主义”的因素未能充分体现出来,而且,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自己也变成了资本的人格化,一些政府机构的官员也成了资本的代言人(一些官员和人民代表居然和资本家站在一起反对《劳动合同法》)。传统发展方式的形成和难以转变,与上述理论认识有很大关系。

  关于供求关系和通货膨胀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理论界对紧张的商品供求关系(从而紧张的经济运行)和通货膨胀普遍存在误解,提出了所谓“紧运行论”和“通货膨胀无害论”、“通货膨胀有益论”。这二者不过是同一个理论的两个方面。“紧运行论”者认为,我国要想实现更快的增长,必须保持紧运行状态,即必须保持物资和商品供求紧张的状态。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生产潜力。通货膨胀无害和有益论者认为,通货膨胀不仅无害,而且有益,一定的通货膨胀率是发展中国家实现高增长的必要条件。这两种理论认识是传统发展方式的重要理论支柱。持续紧运行的必然结果是物资、商品短缺,刺激价格上涨。持续的紧运行和市场上供求关系的暂时性波动不同,后者可以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自行恢复平衡;前者是持续过度投资和过量贷款的结果,不可能自动恢复平衡(这种不平衡恰恰是紧运行论者的目的所在)。因此,价格的上涨是通货膨胀的结果和表现。这些所谓的理论对供求关系紧张的不良后果不屑一顾,而对通货膨胀存在很大的误解。在供求关系持续紧张的状态下,不仅经济质量大大下降,技术进步和环境保护被忽视,而且经济结构必然扭曲。对于通货膨胀,他们不仅误解了通货膨胀的结果,也误解了通货膨胀本身。首先,他们把通货膨胀本身等同于通货膨胀的表现——价格上涨。在他们看来,如果由于经济的和超经济的因素抑制了价格的上涨,好像就没有发生通货膨胀。其次,他们把通货膨胀归因于某些商品——农产品、劳动力、国际市场大宗商品(谷物和矿产品等等)——价格的上涨,而不是货币供给。总之,他们用价格上涨解释通货膨胀,把国内的通货膨胀归结为“输入型通货膨胀”。这种理论是没有说服力的。第一,通货膨胀的本质和根源,就是流通中的货币过多,导致货币贬值和物价上涨。如果以纸币(价值符号)代替真正的货币(即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作为价值符号的所谓货币又区分为广义货币、狭义货币和流通中的现金,那么,就会为这种货币的过量供给大开方便之门,货币供给就会直接为政府的经济政策服务。如果生产的相对过剩成为一般趋势,如果政府财政经常保持巨额赤字和巨额债务,那么,总的倾向必然是货币供给过多,从而导致通货膨胀。可见,通货膨胀的根源是政府持续实施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第二,通货膨胀迟早会从价格上表现出来(包括物价、要素价格和资产价格),但价格上涨作为通货膨胀的表现不等于通货膨胀本身。单纯的价格上涨不一定是通货膨胀的表现;反过来,通货膨胀不一定很快和充分地从价格上表现出来。我国的通货膨胀一般首先从投资品价格上表现出来,并以“成本推进”的过程逐步向一般工业品、农产品和服务价格转移。除了严重自然灾害的原因以外,农产品价格的上涨总是发生在农资品和工业品价格上涨之后。因此,把通货膨胀的原因归结为农产品价格上涨,纯粹是循环论证和本末倒置。第三,政治经济学一般认为,通货膨胀对于经济社会生活有百害而无一利,西方主流经济学历来把通货膨胀视为大敌。通货膨胀必然扰乱经济秩序,降低居民的实际工资和收入,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扭曲经济结构,对投资和消费都会产生消极影响。

  关于发展重化工业问题。重化工业的重要性是勿庸置疑的,它不仅提供机器设备等劳动资料,而且提供基础原材料。建国以后,我国十分重视重工业的发展,重工业的比重逐渐显著高于轻纺工业。在一定阶段,这是完全正确的。但不应当是无限度的,否则,经济结构会很不合理,以至于难以为继。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曾经大力调整产业结构,使农业得到加强,轻纺工业的比重有所提高。但是,进入上个世纪80年代后期,又重蹈覆辙;进入21世纪以后,有变本加厉之势。现在重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已经达到70%以上。由于重工业比重过大,已经大大超过合乎比例的需求,必然要求通过外延式发展、扩大投资、扩大基本建设规模,为过剩的产能和产品创造需求和开辟道路;必然要求向国外大量输出倾销重化工业产品;反过来,必然要求到世界各地大量购买和开采石油、铁矿石、有色金属和其他矿产品。这样一来,不仅使资源和能源的消耗难以为继,而且在国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这是一种恶性循环。这本来是很不正常的,但一些学者却提出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理论,认为我国现在进入了“重化工业发展的新阶段”,重工业比重的再一次大大增加是正常的。这显然是在为过度投资、经济过热、结构扭曲提供错误的理论依据,而且力图影响经济决策和发展规划。这种所谓的理论不仅为传统的发展方式提供了理论依据,而且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

  (四)科学发展理论的主要内容

  科学发展理论是从现实出发的。根据已有中央文献的有关论述,根据对人类社会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性的认识,科学发展的理论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科学发展的内涵

  科学发展的涵义在于阐明什么是发展,或“何谓发展”。如前所说,发展是一个历史范畴,现阶段的发展内涵,既要从现实经济条件出发,也要尽可能同未来的发展目标相衔接;既要体现现阶段发展中国家的一般发展要求,也要力所能及地体现社会主义因素的特殊发展要求。

  发展的核心内容是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人类本身的发展。离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人类本身的发展讲发展,就丢掉了发展的最本质最重要的内容。马克思认为,相对于暂时的和个别的发展而言,人类劳动生产率的发展和人类本身的发展是最重要的。因此,不应当把个人的福利和全人类的发展对立起来。他深刻指出:“‘人’类的才能的这种发展,虽然在开始时要靠牺牲多数的个人,甚至靠牺牲整个阶级,但最终会克服这种对抗,而同每个个人的发展相一致;因此,个性的比较高度的发展,只有以牺牲个人的历史过程为代价。……在人类,也象在动植物界一样,种族的利益总是要靠牺牲个体的利益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其所以会如此,是因为种族的利益同特殊个体的利益相一致,……”在一定的阶段上,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也符合人类劳动生产率发展的利益。[23](P124-125)在我国现阶段,力图使每个阶级乃至每个个人都能够获得同样的利益和得到同样的保护是不可能的;如果硬要这样做,劳动生产力就不可能发展,人类本身也不可能发展。这就是历史的辩证法。

  我国现阶段发展的重点仍然是消除贫困。但在当今世界,贫困是一个发展了的综合性的概念,低收入和物质匮乏、营养不良、疾病、文盲、失业和不平等,都是贫困的表现。因此,贫困可以分解为五个层次:生活贫困(日人均生活费低于1.5美元或2美元),健康贫困(疾病),教育贫困(文盲或半文盲),抗风险能力贫困(经济上的脆弱性),权利和地位贫困(不平等的权利和地位,不能表达自身的需求和缺乏社会影响力)。换一种说法,贫困既包括生存资料的缺乏,也包括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缺乏,还包括社会地位和交往能力的缺乏。就目前而言,贫困首先表现在基本生活方面。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贫困的本质是缺乏市场竞争力,因而总是发生在弱势群体身上。因此,消除贫困是和充分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公共产品、民主制度联系在一起的。

  2.科学发展的目的

  科学发展的目的在于阐明为什么而发展,或“为何发展”。党中央把“以人为本”视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实际上就是发展的根本目的。

  但是,对“以人为本”必须作出正确的解读。这里的“本”是指根本,也是出发点和落脚点。这里的“人”,涵盖我国现阶段社会所有的人。也就是说,不是某个狭隘的人群,不是某个特定的阶级和阶层。但是很明显,劳动人民群众是绝对多数。因此,以人为本和以人民群众为本是一致的。

  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应当是,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本身不断发展着的各种需要——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物质生活的需要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逐步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

  讲以人为本,必须处理好人和物以及人和自然界的关系。以人为本首先是相对于以物为本而言的,所强调的是,发展完全是为了人本身,物和物质财富(货币是最抽象的物质财富)的生产必须以人的需要和发展为目的。相反,以物为本则是人的生产以物和物质财富的生产为目的,人为物的生产服务,见物不见人,以物支配人,物的生产以牺牲人的权益和尊严为代价。以人为本也包含着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界的关系。人将最大限度地利用和改造自然界使其为人服务。在这个意义上,好像大自然是专门为人而存在的。但前提是人不能违背自然规律,人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人和自然界必须和谐相处,不能成为大自然的霸主,不能竭泽而渔和杀鸡取卵,不能寅吃卯粮和浪费资源,不能破坏生态平衡和污染环境。

  以人为本还必须处理好人和人的关系,即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劳资之间的关系,阶级之间和阶层之间的关系,国家公务员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等等。我们不能在以人为本的名义下,掩盖和抹杀劳资矛盾、阶级矛盾和官民矛盾。否则,以人为本就会变成以少数人(强势群体)为本。

  3.科学发展的要求

  科学发展的要求在于阐明发展所要实现的基本要求和准则是什么。总起来说,发展必须符合人的全方位的现实需要。

  一是发展的全面性。发展的全面性源自人的需要的全面性。人对产品和服务的需要是多方面的,因而发展必须是全面的,对于各种产业和再生产的各个环节,对于各种产品和服务,都要统筹兼顾,不能偏废,不能顾此失彼,不能单打一。

  二是发展的协调性。发展的协调性包括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社会和谐。一方面,人的多方面需要总会有数量和等级的差别,各种产业和产品的生产必须与此相适应,这就要求,生产结构必须合理。另一方面,劳动、资源、产品、剩余产品的分配必须保持恰当的比例,使社会再生产能够继续,使各个阶级和阶层保持协调的关系。

  三是发展的进步性。发展总是立足于现实条件的现实的发展,既不落后,也不超前。生产力是不断提高的,人的需要也必然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而变化和提高。因此,一方面,发展必须经常有所前进,有所提高,与时俱进,产品不断升级和更新。另一方面,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比例必须不断调整,提高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的比重。

  四是发展的稳定性。发展的稳定性主要是就经济运行来说的,要求增长适度、货币稳定、物价稳定、就业稳定,不发生经济危机和金融危机。经济发展不可能是直线的,但也不应当是剧烈波动的。稳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就业和居民收入的增加,而且有利于资源配置、结构合理和比例协调。因此,经济运行不能大起大落、忽高忽低、忽冷忽热,不应当是锯齿式或者马鞍型的增长。防止大起大落的关键是不能人为地发动大起;只要以大起为开端,就难免出现大落。

  五是发展的持续性。发展的持续性主要是就长远发展来说的,要求发展不停滞、不间断、不倒退。要做到这一点,关键是资源供给的持续性和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如果必需的资源已经枯竭,或者生态环境已经破坏到难以恢复的程度,发展就难以为继了。发展的不可持续,主要是掠夺型、破坏型发展造成的。

  4.科学发展的方式

  科学发展的方式在于阐明怎样发展,或“如何发展”,以什么样的方式方法实现发展的目的和要求。发展方式是使发展符合发展内涵、发展目的、发展要求的实现形式和途径,涉及到发展道路(路径),发展手段和方式。根据历史经验,由于客观条件和主观认识不同,发展方式也存在很大差异,甚至形成鲜明的对照。实践中的发展方式按其主要特征可以区分为下述几种对立的形式:以物为本的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发展;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和以效益为中心的发展;外延式为主的发展和内含式为主的发展;粗放式发展和集约式发展;浪费型发展和节约型发展;掠夺型发展和补偿型发展;破坏性发展和建设性发展;不可持续的发展和可持续的发展;排斥性发展和包容性发展;等等。如果以纯粹的形式区分为两种对立的发展方式,那么,一种是,以物为本、以速度为中心、外延式为主、粗放式、浪费型、掠夺型、破坏性、不可持续、排斥性的发展方式;另一种是,以人为本、以效益为中心、内含式为主、集约型、节约型、补偿型、建设性、可持续、包容性的发展方式。但事实上,发展方式不可能是纯粹的,各种特征也并不都具有典型性,而只可能是一种倾向。我国的情况就是如此。从基本倾向来看,我国以往的发展方式,基本上属于前一种。但要注意到,我国经过近10余年的努力,传统发展方式的某些方面已经有不同程度的转变,只是还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条件下,在各个方面逐步实现转变的基础上,全面实现根本性转变是可能的。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意味着,不能以损害人的整体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方式片面追求物质财富的增长,不能以降低经济社会效益的方式追求表面的高速增长,不能以忽视挖掘内部潜力和利用一般社会力的方式粗放式地发展经济,不能以滥用和浪费稀缺资源的方式实现高速增长,不能以带来破坏性后果的方式实现高速增长,不能以不利于子孙后代生存和发展的方式实现当前的经济增长,不能以不顾左邻右舍、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增长和发展。我们不仅要强调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而且要把发展建立在厉行节约和科学消费的基础上;我们不仅要求在国内做到科学发展,而且应当尽可能将其推广到国际社会。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各国在资源和技术方面互相依赖,在产品和服务方面优势互补,应当做到共同发展,共同受益,互利互惠。为此,就必须与他国和平共处,和谐相处,相互包容,发展国际合作。要在国际包容性发展中实现科学发展。

  5.科学发展的条件

  科学发展的条件在于阐明,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和科学发展,不能只是一种主观愿望和宣示,而必须具备现实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就国内条件而言,最重要的是如下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科学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生产的社会形式同生产力相适应。科学发展本质上是合乎规律的发展,而最主要和最一般的规律就是生产的社会形式同现实的生产力相适应。生产的社会形式或经济形式,包括生产条件的占有方式,劳动和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劳动方式和分配方式,劳动和产品的交换方式,等等。概括起来,就是所有制形式或生产方式,以及交换方式。在现阶段,即人类社会第二阶段,同生产力相适应的基本生产形式,不是社会共同体形式,也不是个体生产方式,而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相结合的方式;不是直接分配产品的计划经济形式,也不是自然经济形式,而是普遍化的商品生产和价值形式——市场经济形式。这种基本形式是必须经过和不可跨越的,主要的经济规律是不能违背的。上述形式的基本方面也适合于我国。在我国现阶段,尽管公有资产(主要是国有资产)占优势,国家控制经济命脉,但生产资料同样采取了资本的形式,劳动同样采取了雇佣劳动(合同劳动)的形式,交换方式同样采取了普遍化商品生产即市场经济的形式,分配方式的主体同样是按要素分配。但是,实践已经证明,第二阶段可以有不同的发展道路。由于发展道路不同,在一定限度内,生产的社会形式也可以有一定差别。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初级阶段条件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资本不会处于绝对统治地位,雇佣劳动者的权益也能够受到国家的保护。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并不意味着照搬西方国家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实际上,我国相当一部分社会资本和自然资源的法律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其中有些产业国家直接经营。虽然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大都发生分离,但经营者是由所有者决定的,经营方向受到法律所有权的约束。如果我们既能够为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出必要的经济条件,又能够适当节制资本的消极方面,使之有利于雇佣劳动和人民群众,那么,科学发展就成为可能。现在,还不能说社会形式已经完全同生产力相适应。主要的问题是,一方面,国有经济的定位还不尽合理,行政性行业垄断过多,政府职能还没有根本转变,国有经济和政府机构的行为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异化现象;另一方面,随着私人资本的加速积累,其投机性(不仅存在于证券市场和房地产市场,而且存在于大宗农副产品)越来越猖獗,严重干扰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极大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有这些,都同“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背道而驰。

  第二方面,科学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充分利用劳动的一般社会力。科学发展也是以科学的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生产的社会形式同现实的生产力相适应,而且取决于在这种社会形式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一般社会力的作用。一般社会力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超越于单个人劳动能力的社会力量;另一种是并不完全受社会形式制约的一般社会精神成果的力量。超越于单个人劳动能力的社会力量,来自于劳动的社会结合,即来自于社会分工和协作的力量。这种分工和协作,首先存在于一个独立的生产单位(例如一个共同体或者一个企业)内部,在这里,从简单协作、工场手工业到现代机器工业,主要是技术分工,这种分工不导致商品交换;其次存在于整个社会的不同生产者之间,表现为行业和部门的分工,协作不过是优势互补和互通有无的关系,这种分工是真正的社会分工,必然导致商品交换。可以说,分工和协作就是生产力,不过是一种只有在社会生产中才能产生的社会力。由此延伸出,生产的组织和管理(微观的和宏观的)也是生产力。一般社会精神成果,就是知识文化的积累,特别是自然科学——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一般精神成果的力量,主要是在发现和利用自然力中表现出来。工具机、蒸汽机、内燃机、电动机、核技术、信息技术(微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空间技术、海洋科学、新能源科学、新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等等,都可以产生巨大的难以估量的生产力。可以说,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由此延伸出,人才也是生产力,教育也是间接的生产力。如果我们在经济发展中,不是过度依赖生产的物质要素本身(土地,自然资源和能源,简单劳动力等等),而是更多地依靠一般社会力的作用,那么,就可以减少劳动时间和增加自由时间,就不仅可以把人从繁重和乏味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从而做到以人为本,而且可以实现可持续发展。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做到,尊重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健全科学发展的制度基础和意识形态;创造科学发展的技术基础。

  6.科学发展的战略

  科学发展的战略是阐明中国以什么样的发展战略实现现代化的问题,包括战略目标、战略部署和战略步骤、战略重点和战略策略等等。发展的战略和理论主要是邓小平提出来的。邓小平曾经指出“我国经济发展分三步走,本世纪走两步,达到温饱和小康,下个世纪用三十年到五十年时间再走一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9](P251)他提出的战略目标是:第一步,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250美元为基数,20世纪八十年代翻一番,人均达到500美元,解决温饱问题;第二步,到20世纪末再翻一番,人均达到1000美元,消除贫困,进入小康社会;第三步,21世纪中叶再翻两番,人均达到4000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9](P226)“战略重点,一是农业,二是能源和交通,三是教育和科学。搞好教育和科学工作,我看这是关键。”[9](P9)邓小平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9](P377);要“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我国的经济发展,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9](P375)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邓小平的“三步走”实现现代化的战略,是分阶段地摆脱贫穷和赶上中等发达国家的宏伟蓝图。

  (五)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性

  科学发展观包括多方面的重要内容,但关键是搞清楚“科学”的涵义,搞清楚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性究竟在哪里,科学发展和非科学发展的界限在哪里,怎样发展才够得上科学发展。

  1.发展必须遵循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发展的科学性,从根本上说就是,按照已经被我们认识的客观规律办事,包括自然规律、经济运动规律、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是整个自然界(无机界和有机界)运动和发展的规律。广义地说,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也是自然规律,因为任何客观规律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经济运动规律,是指生产的社会形式发展变化的规律,主要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发展变化的规律。社会发展规律是指在生产力发展、社会形式演变的基础上社会文明进步的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并不意味着我们一下子就可以实现理想的发展目标,也不意味着处于不同经济地位的人们都有同样良好的感受,但肯定最有利于经济社会和人类的发展。尊重客观规律,不仅包括一般规律,而且包括特殊规律。这里所说的特殊规律,主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及其初级阶段的特殊规律。非科学发展的主要问题,首先是违背客观规律。例如,力图跨越一定的发展阶段和经济形式(如提前消灭私有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商品生产),追求不切实际的发展目标(如急于超英赶美),通过破坏自然生态求得某个特定方面的发展成就(如毁林毁草造田),单凭热情的蛮干(如全民大炼钢铁),等等。

  2.发展是追求长远综合效益最大化的系统工程。这实际上是对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理论概括。发展不是片面的发展,而是全面发展;不是顾此失彼的发展,而是协调发展;不是少数人的发展,而是全社会所有人的发展;不是得不偿失的发展,而是经济社会效益最大化的发展;不是一锤子买卖的发展,而是连续不断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发展不是各自为政、孤立封闭、支离破碎、枝枝节节的发展,而是具有内在联系、作为统一整体的系统工程。如果钢铁等投资品的产能已经严重过剩,而农产品和副食品供给不足;如果工业和城市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而“三农”的发展显著滞后;如果极少数富豪聚敛了巨额财富,而大量普通居民仍然处在贫困线之下;如果大工业虽然获得迅速发展,但同时导致资源枯竭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这无论如何不能叫做科学发展。但是,在现阶段的条件下,追求长远综合效益最大化,不会成为单个生产者和局部利益集团的自觉行动,而只能靠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的规划、组织和协调。

  3.发展是物质生产力的发展与人的发展的内在统一。真正的发展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发展本身就包含着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类本身的发展,而且二者是内在统一的关系。不过,在各种对立的生产方式(奴隶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中,人类各个阶级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首先得到发展的是有产者阶级(奴隶主,封建主,资本家而且,人类的总体发展总是以牺牲个人的乃至某个阶级的发展为代价。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资本成为支配一切生产要素的力量,劳动的生产力变成了“资本的生产力”;劳动和所有权发生了分离,劳动和科学(从而普遍劳动者和科学家)也发生了分离,作为从属于资本的科学变成了少数人的专门职业,绝大多数人成为单纯的简单的雇佣劳动。于是,绝大多数劳动者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就分离了。因此,在这些场合,生产力的发展和人的发展的这种统一性,不是直接体现出来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我们不可能根本改变物的依赖关系,也不可能根本改变不同阶级和群体发展的不平衡性,但社会主义道路本身就要求我们,尽可能地把人的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直接统一起来,尽可能实现均衡发展。如果把发展的着眼点主要放在物质生产能力和物质财富上,以牺牲人本身的发展为代价取得生产力的发展,那是一种人和物关系的颠倒,根本谈不上科学发展。

  4.经济发展是一切发展的基础。马克思认为,剩余价值的全部生产,从而资本的全部发展,按自然基础来说,实际上都是建立在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基础上的。超过劳动者个人需要的农业劳动生产率,是全部社会的基础,并且首先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22](P888)也就是说,农业的一定的劳动生产率,是社会剩余产品、产业分工、资本积累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同样,经济的发展又是社会一切发展的基础。这里所说的“一切”,包括教育、科学、文化艺术、公益事业(公共产品,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军事、政治等等。这里所说的“基础”,主要是物质技术基础,它具体表现为劳动产品、抽象财富(货币)、财政收入、科技成果等等。没有一定的和逐步雄厚的物质技术基础,其他方面的发展都不可能。正因为如此,经济发展和其他方面的发展是不能完全并列的,而是必须以经济发展为中心。讲“发展才是硬道理”,首先是经济发展。在经济发展没有达到一定水平以前,对于其他方面的发展,不能提出过高的和超前的要求。但是,其他方面的发展和经济发展也是相辅相成的,因而应该是同步的。上述两个“基础”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合乎规律的。

  5.发展应当看做一个历史范畴和历史过程。现在,每个人、每个家庭和单位、每个地区乃至每个国家,都希望自己发展得更快,因而都卷入了发展的竞争。这种愿望和行为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发展的进程的确同人们努力的程度有很大关系。但是,发展的进程并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主观的推进超过了一定限度,就会适得其反。这也是发展本身的辩证法。我们已经看到,大工业的飞速发展,自然资源的广泛深度开发,高楼大厦林立和高速公路纵横交错,并没有使人们的幸福感同步增加;有时候甚至恰恰相反。纵观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是一个连续的、逐步的自然史的过程,人们不能提出超越现实经济和社会条件的发展要求。不仅发展的快慢是如此,而且,以人为本的程度,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平衡性、稳定性、公平性程度,都是如此。因此,科学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历史范畴和历史过程。

  结束语

  中国共产党的三大划时代理论成果,不是各自孤立的,而是概括了中国近一个世纪以来革命和发展的道路。这是一条明显区别于西方国家和一般发展中国家的独特的发展道路。其独特之点主要是以马克思主义的“两个伟大发现”和“一个科学结论”为指导,以共产主义作为最终奋斗目标,立足于中国的历史遗产和实际,坚持分阶段地走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走科学发展和和谐发展之路,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把共产党建设成为具有广泛社会基础和全面代表性的党,把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的政治形式内在地统一起来,坚持公有资产占优势和国家控制经济命脉,坚持以现代市场经济作为现阶段发展生产力的基本形式,实行中央集权和各级政府适度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国的发展道路,对于和中国条件相似的国家,无疑具有借鉴意义。如果有人喜欢使用“中国模式”这个概念,那么这就是中国模式的主要特征。但是,它并不是一种可以随意照搬和模仿的模式,能够学习和借鉴的,更多的是某些非本质的要素,例如国有经济控制经济命脉,国家对经济的干预,一党独大,等等。就这个意义来说,中国的独特发展道路,并不是一种模式。不少人所说的中国模式,不过是所谓“国家资本主义”或“专制资本主义”的另一种说法。他们完全误解了中国特殊的发展道路。如果是这样,我们就更不能接受“中国模式”这个提法了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

作者:陈文通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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