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新闻网讯:县法院为了进一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7月30日,县法院召开座谈会,针对今年来执行案件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展开集中讨论。
座谈会进行如火如荼,执行局局长叶发云率先说出了自己在执行工作遇到的各项困难以及解决的措施,随后,法警队队长杨生道也说出在配合执行局开展执行工作中遇到的“执行难”问题。此次座谈会长达4小时,在班子成员以及各庭长的集思广益下,该院决定采取科学、公正、有效、和谐执行方法,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加大执行力度,力求案件执结到位。
因地制宜,科学执行。该院结合侗族地域特征和风俗民情,认真分析规划,把握有利执行时机高效执行。对因当事人外出打工,下落不明而难以执行的案件,执行干警充分利用节假日前后躲债“老赖”回乡的时机,采取主动出击、集中执行,力争快速执结急案、难案;对涉农案件,该院尽量避免在春耕、秋收等农忙时节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以免影响其生产的正常进行,造成被执行人的对立情绪,使矛盾激化。此外,该院还聘请当地有威望、经验丰富的社区、乡村干部作为协助执行联络员,鼓励他们积极向法院提供执行线索,配合执行工作。
阳光司法,公正执行。该院不断强化“公开透明、阳光公正”的执行观念,从加强与当事人信息沟通着手,注重公开执行信息,始终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采取“阳光司法”促进执行公正,赢得当事人的信任。该院依法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包括执行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措施、财产评估拍卖过程及结果等,让当事人全程了解案件处理阶段,并对当事人的询问,做到解释细致、说理透彻、讲法准确。此外,对确无履行能力的执行案件,加大说理力度,每次说理做到有记录,确保执行公开透明、公正有效。
风险提示,有效执行。推行风险告知制度,对于判决后可能难以执行的案件,在立案阶段明确告知申请人因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而存在的潜在执行风险,有效减少当事人因执行无果而无理缠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告知申请人防止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并提醒当事人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同时,案件承办法官认为必要时,可依职权决定对价值相当、变现容易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为执行工作提供便利,遏止各种逃债、躲债行为,以确保案件的顺利执行。
以人为本,和谐执行。该院要求办案法官积极采取促进当事人双方互利共赢的措施,一方面做好双方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喻之以法,组织双方当事人有效协商沟通,努力寻找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促使双方当事人理解互信,达成和解协议直至主动履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另一方面,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实体权利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被执行人的经济状况,重视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生存权,留足必需的生活资料,对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又生活困难的,及时启动救助机制,解决申请人的基本生活问题。
会后,该院院长杨立强调,在以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中,全院干警要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的宗旨理念,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毫不动摇;他希望,在以后的执行工作中,全院干警要严格按照新的执行方法,真正做到为百姓办实事,真正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中国通道
作者:马涓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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