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新闻网讯:为了让农民工顺利拿到工资,早日和家人团聚过上一个和谐年、幸福年,县检察院民行室在年关将至之时,集中精力清查用工单位和个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督促用工单位和个人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督促人民法院对有关农民工追索劳务报酬纠纷的案件尽快结案,优先对农民工为维护合法权益追索劳务报酬的诉讼行为提供法律支持等。
在督促用工单位履职方面,对恶意拖欠、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工单位,县检察院在处理过程当中,实行“双方对话、情法兼容”的模式做工作施压力,向用工单位解释关于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入刑定罪的法律法规,使其明白事情的孰轻孰重。在督促人民法院履职方面,对于已经立案但尚未作出裁判的农民工工资追索纠纷,县检察院与通道县法院进行沟通协调,建议人民法院将久拖不审、久拖不结的案件尽快做出判决;对案情复杂、影响较大的尚未能在年前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建议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要求用工方预先支付部分工资,让农民工先拿一部分钱回家过年。在支持农民工起诉方面,对于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但尚未正式走诉讼程序的案件,检察院将设法与用工单位负责人沟通协调,按照先讲理后讲情再讲法的对策,力求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从而降低诉讼成本,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同时也建议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做好庭前调解工作,对于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按调解方案处理,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用工方先行支付部分工资,其余的待年后再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县检察院在2013年底办理的谭某恶意拖欠杨某等十五名农民工工资十余万元造成陇城路段高速公路阻工一案,民行室干警出面找到谭某,与他进行多次沟通,按照“先说理后说情再说法”的对策,对谭某疏理释法,从法律法规方面对其施加强大压力,最终谭某在七日内将所欠农民工工资全部付清,为怀通高速的顺利开通扫除了最后的障碍,并为今后该院民行督促履职工作的开展探索了更多的对策途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县检察院的上述方案实施以来,为困难群体提供法律帮助,畅通申诉渠道,减少维权成本,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切身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体现了县检察院紧紧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行”三项重点工作的具体落实,践行了检察官“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得到了县委、政府及广大群众尤其是农民工群体的高度赞赏,有力地维护了通道的社会和谐与稳定。
来源:中国通道
作者:刘彩娥 杨成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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