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地瓦”风俗保护传承与旅游发展研究
通道民宗局 林良斌
“月地瓦(weex dih wagx)”翻译成汉语为种公地之意(月,是种植之意,“地瓦”,是公共之地),是侗族地区村与村,寨与寨或村寨内不同姓氏青年男女之间一种集体社交活动,也是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重要方式之一。以前盛行于整个侗族地区,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变迁,“月地瓦”活动已在绝大部分地区消失。现在仅于三省坡核心地带的通道侗族自治县独坡八寨(独坡乡)上岩、坪寨等村寨一带流传,是极其濒危的侗族传统习俗之一。
一、上岩、坪寨基本情况。
独坡八寨位于湘、桂、黔三省区交界之地的三省坡脚下,湖南省怀化市最南端,通道侗族自治县西南部,距县城双江镇52公里。独坡八寨由独坡、木瓜寨、虾团寨、骆团寨、地坪寨、上岩寨、金坑寨、孟冲寨八个寨子组成。村脚为独坡寨,中村为木瓜、地坪村、虾团寨,头村为上岩和孟冲寨,南边村金坑村,西南边村为骆团寨。
上岩为八寨之头村,地处渠水支流独坡河的源头,包括美冲、大江等自然村组。全寨有651户人家,2760多人,土地面积34570.5亩,折合23.05平方公里。分为上岩和坪寨两个行政村,上岩辖10个生产组,坪寨辖9个生产组。其分布有上岩大寨、美冲、大江三个自然村寨。上岩侗寨是侗族芦笙的发源地之一,传统芦笙匠代代相接,从祖师杨立笛到杨支山,再传杨保清、杨枝光、杨枝明,年青后代接班人的技艺也臻成熟。芦笙队阵容整齐,方兴未艾,湘、黔、桂边界民族地区哪里有重大节庆或活动,那里必有他们奏响的芦笙音乐,侗族芦笙制作技艺已经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他的民族传统文化也保留发扬得很好,侗族歌师代代相传,而且人数众多,歌才辈出。 。
二、“月地瓦”的运行模式。
“月地瓦”活动,有团寨与团寨之间和团寨内房族和房族之间进行,这样两种形式。“月地瓦”活动,为期较长,前后将近一年的时间,给青年男女交往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通过“月地瓦”,青年男女互相了解,加深感情。每次“月地瓦”活动后,总会有几对青年终成眷属,结成连理。
月地瓦活动时间较长,程序也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个阶段。
预定“月地瓦”阶段:在未开展此活动之前,当甲房族后生看上了乙房族的姑娘,并有意加以追求之时,便事先互相通好气,于大年除夕夜晚,人人带上三五团糍粑一起奔赴乙房族姑娘所组织的大年夜茶歌会,尽量与她们唱歌、对话,多多接触,争取给姑娘们留下较好的映像。同时,借机透露希望共同种一场“地瓦”的想法。此后,于新年初二夜晚,甲房族的后生们又派遣两三个精明灵敏的腊汉特意登门拜访。乙房族的姑娘们获悉后,互相通气,统一意见。当大家都有意与甲房族的后生种一场“地瓦”时,派遣四五个代表前去会面前来的使者。当肩负众望的甲房族使者们说明了来意之后,姑娘们则故意以不敢高攀为由,拒绝邀请。但后生们也并不因此而气馁,使出浑身解数,穷追不弃,直到姑娘们答应为止。
确定月地瓦阶段:姑娘们答应“月地瓦”后,凡愿意参加者于第二天(正月初三)早晨每人预备两三斤米酒,提供拟定“月地瓦”之宴会酒,以之作为心意酒,不愿意参加者例外。并且着盛装,戴首饰,精心打扮,准备前往甲房族做客。甲房族的后生们征得乙房族姑娘同意种公地的意见之后,他们一边派人到各位姑娘门上挨家挨户征收心意酒,一边作人在家里筹备宴席。下午,后生们吹芦笙、放鞭炮,轰轰烈烈到乙房族迎接“月地瓦”的姑娘们。把客人接来后,首先到鼓楼坪上踩堂哆耶。散场后,后生们一哄而上,各自拉着意中人到家里去认屋。老人们热情地给姑娘们敬茶,还频频打听姑娘愿不愿意做自家的儿媳妇。傍晚时分,后生们又把姑娘一个不漏地请到合拢宴上来。并且请各家各户的老人家参加,一来捧场,二来可以品头论足,看看哪位姑娘最中意当自己的儿媳妇。 合拢宴开始前,先由祭师念诵《种公地请神》词,祭祀“桥头祖母”、“四萨花林”、“门楼土地”及列祖列宗各路神灵,然后正式开席。洒过三巡,由姑娘唱赞颂歌(哆嘎补雄),赞老人、赞青年、赞酒、赞肉、赞鱼等。晚宴后,老人散去,青年男女留下对唱双歌、十八歌,谈情说爱,通宵达旦。
第二天,拟定月地瓦活动结束,后生们吹芦笙、放鞭炮,送姑娘们回去,正式确定“月地瓦”。
正式月地瓦阶段:月地瓦确定后,双方便到山上去挑选一块山地,作为地瓦(公地),供种植农作物之用。谷雨前后,(一般在三月初三),由男成员买糖,女成员供糯米及油茶,大家聚在一起煮茶,举办茶歌会,然后一起上山挖地种豆子、瓜、薯、棉花等农作物。晚上,全体男成员到女成员那边去做客,姑娘们拿出腌肉腌鱼,盛情款待。饭后,双方行歌坐夜,通宵达旦。此后,按照农作物种植规律,大家又聚集一起上山劳作,如农历四月初八女青年邀请男青年一起上山砍竹子做晾布杆或者做蓝棚瓜架;农历九月初九,农作物成熟、收获,男青年在“腊汉头”的带领下邀请女青年一起吃刚收获的豆子茶,并和女方行歌坐夜,以歌传情;到了农历腊月二十左右,女青年在腊咩头的带领下回请男青年吃豆子茶。不少青年男女,通过这种“月地瓦”活动,喜结良缘。一年的 “月地瓦”结束以后,男青年可以约定原来的女青年进行下一年的“月地瓦”活动,如果双方没有新鲜感了,也可以另外约定其他房族或村寨。
三、“月地瓦”的社会功能和价值。
1、传承农耕文明的功能。
中国农耕民族民俗是直接或间接反映在农业习俗上的,而侗族这个古老的农耕民族,最具农业民俗的表现形式就是和农业直接相关的各种习俗。这些习俗是农耕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侗族的思想意识和行为意识,使侗民族人民具有诚实、信义、善良、智性、和谐等精神特质。“月地瓦”习俗,表面上只是一种婚恋习俗,但通过这种习俗活动,集中展示了侗族的婚恋文化、款约文化、芦笙文化、为耶文化、多耶文化、歌舞文化等等内容,是一个侗族文化的集大成者。这种文化深深影响着几百万侗族人民的生活和社会进步,其作用和意义是非常重要的,其传承农耕文明的功能极其明显。
2、优化社会结构的功能。
社会结构是由相互联系的个人或群体的配置组成。侗族社会通过提供习俗活动的不同形式,对原本分散的村落社会个体和群体进行了集体活动的操练,熏陶和培养了他们在群体活动中的集体情感,锻炼了社会个体组织和参与集体行动的能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样的熏陶和锻炼起到的也是一种社会教育的作用,这样的教育同时还促进了个体的民族社会化过程,有助于培养社会个体对族群文化和生活方式的认同。处于社会整体网络结构链接中的不同个体,就是通过重复参与到类似于“月地瓦”这样具有典型一致行为的习俗活动中,从而才为网络社会和族群所接纳。而处于传统“月地瓦”习俗活动中的任何一个个体,包括占据活动主体地位的青年男女及旁观甚至缺席的人群,也都被不同程度地整合进了这样的一个仪式之中,起到了对族群社会“全民”总动员的功能,可以增进个体的精神凝聚力和团结性。
3、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的功能。
三省坡周边是侗族、汉族、苗族、壮族、瑶族、水族和谐相处的地方。这一地区侗族约占52%,侗族和其他民族长期以来交错居住,和迁居来的汉族亦成兄弟,和谐共处。这里各民族生活上互通有无,文化上互相影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谱写了中华民族团结友爱的篇章。“月地瓦”活动,以前各族人民广泛参与,现在许多地方都还保留“地瓦坡”等山坡地名就是一个例证。就是这几年,上岩、坪寨进行月地瓦活动时,还常常邀请广西、贵州等省(区)附近的侗族、苗族同胞参加。因此,“月地瓦”习俗对区域内确保各民族和谐相处,互助共荣的历史传统,巩固团结友爱的新型民族关系,社会的和谐具有很强的凝聚作用。
4、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的功能。
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坚持文化的民族性和世界文化的多样性,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永恒主题。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世界人民相互尊重、共同发展,维护了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世界就更加丰富多彩,充满生机与活力。同时,维护文化多样性是发展本民族文化的内在要求。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有自己的精粹,每个民族的文化精粹都是这个民族历史发展的产物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正如“月地瓦”习俗,她强烈地体现出侗族人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为适应农耕社会、具体的生产生活条件而形成的一种文化结晶。民族文化起着维系社会生活、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是这个民族生存与发展的精神根基。一个民族的文化成就,不仅属于这个民族,而且属于整个世界。不同民族和国家的文化都以自己独特的贡献,共同推动了人类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四、“月地瓦”习俗面临的困境。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和外来文化的强烈冲击,侗族大部分地区的村寨,衣、食、住、行各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文化和民族特征极度减弱。首先,民族的特征(个性)已经或正在消失,被汉民族同化的现象非常严重。目前,侗族人口有300万人左右,但至少有100万人以上已被汉化,他们的民族语言、生活习惯、生活习俗、生活方式以及思维方式已经消失,而且这种被同化的现象还正在进一步加剧。其次,侗族的主体文化正在消亡。比如祭萨、讲款、为耶、行歌坐夜、哆嘎、哆吔、赛芦笙等等,除了部分地方还保存外,很多地方已看不到了。第三,文化传承困难重重。由于受市场经济的冲击,年轻人基本上出去打工,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来学习侗族文化,因此,侗族文化的传承遇到了空前的危机,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局面。目前侗族的款师、耶师、歌师、芦笙师、芦笙匠等等都是四五十岁以上中老年人,很难找到继承者。一旦这些人故去,侗族文化的精髓就可能面临着失传。正是这些大的不利环境下,“月地瓦”习俗也正在面临着濒临消失的尴尬境地。
五、“月地瓦”等习俗的保护与旅游开发。
农耕民族民俗文化是农业文明的结晶,在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可持续利用中,应立足于发展与保护相结合,在村寨经济发展的同时又传承、发扬传统民族文化,保护自然与人文生态环境。在保护的过程中,即要保护其现有状态,还要保护发展中的状态,保证其文化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月地瓦”习俗属于非物质文化的范畴,是一个活态的文化形态,更加容易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变异甚至消失,比物质文化遗产更加脆弱,保护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我们要创造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保持活力的各种条件,维护文化传承的生态链,促进文化表现形式的有效传承。而保持文化活力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以开发促传承,以旅游增效益。我们只有把活性的文化通过旅游的方式展现出来,在满足旅游者心理的同时,让传承这种文化的主体受益,达到双赢的目的。
1、做好传承人的保护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文化,其精粹是与具体的文化传承主体联结在一起的,传承人的地位得到充分的尊重。应以传承人为核心主体,通过传承人的传授、培训、宣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发展。“月地瓦”活动的开展,离不开文化传承人的传、帮、带。上岩、坪寨是侗族地区有名的芦笙制作基地,国家级芦笙制作技艺传承人杨枝光就是坪寨村人,月地瓦活动中芦笙演奏占有很重分量,发挥的作用也很大。杨枝光等人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具有很大示范带动作用。其他的如歌师、款师等也都在月地瓦活动中扮演重要角色,如果这些民间传承人不参与,活动根本不可能进行。因此,做好保护传承人的工作,是当务之急。
2、做好保护和旅游发展相互促进工作。
对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不是为保护而保护,必须与一个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的发展结合起来,才能使我们的保护有意义。因此,除了通过收集、整理、保存那些物质性的载体或通过记录、复制手段将其物质形态化以外,更重要的在于通过传承、旅游等手段,使之在人、群体、区域或社会中得到现实的延续和发展。“月地瓦”活动,是一种传承民族文化的载体,县、乡、村各级每年都在积极筹办,目的也是想把这种极有特色的习俗保护下来,并且通过旅游开发的方式,让老百姓在经济上有所收益。由于活动的主题是婚恋,她给青年男女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和充裕的时间互相接触,让他们相识、相恋甚至结为夫妻,所以年轻男女参与的积极性比较高。而正是这种活动方式,吸引了众多游客的眼球。每年举办活动时,都有几百上千的游客从北京、上海、广东、广西、浙江等地赶来参与和观摩。一位从浙江来的游客已连续五年都从杭州赶来参加“月地瓦”活动,对这个习俗赞叹不已。活动本身对游客是不收费的,但带动了上岩、坪寨老百姓的餐饮、住宿等方面的收入。
3、做好政府主导和民间参与工作。
在民族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过程中,政府投入肯定是占主导地位。民族文化保护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理所当然应在保护过程中占主导地位。但是,对于庞大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光靠政府资金的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拓宽投资渠道,鼓励和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领域。合理利用,并有所收益,不仅可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也可以极大促进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并筹集一部分资金解决投入不足的矛盾。在保护“月地瓦”习俗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如县民宗局、县文广新局、县文联、独坡乡人民政府、怀化市民宗委等单位都投入资金进行保护,同时,活动组委会进行了适当的市场运作,对游客收取了部分餐饮和住宿费,弥补了资金投入的不足,并使老百姓得到收入,使活动能顺利进行。
4、 做好以人为本和大众参与工作。
以人为本,应该作为保护和利用民族文化遗产的主线。以人为本,就是在保护和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以满足民众各种物质文化需要和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而调动民众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也就是说,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是为了民众,必须依靠民众,成果的享用属于民众。因此,要做好保护和开发民族文化遗产经济价值的工作,必须营造出一个保护和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环境,使民众认识到民族文化遗产与自己的生活密切相关,并能从保护中得到经济上的发展。从“月地瓦”习俗保护和开发的实际看,只有广大老百姓的保护和开发的意识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只有广大老百姓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才可能使我们的保护和开发取得真正的效果。
来源:中国通道
作者:林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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