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道新闻网讯:6月10日,通道县公安局侦查中心与播阳派出所,破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贵(男,32岁,通道县人)、赵某珊(女,33岁,通道县人)。
近期,侦查中心民警在侦办一起刷单诈骗案中,通过对涉案资金信息研判分析,发现嫌疑人用于取款的银行卡开户人系通道籍人员邹某。经核对,该银行卡系邹某本人开卡,但该卡使用情况与邹某实际情况不符。办案民警分析,邹某很可能向他人出售了自己的银行卡。原来,数月前,一名自称赵某珊的女子以刷银行流水的名义找到邹某想“高价”购买银行卡,邹某心想一套卡(含银行卡、U盾、电话卡等)办理下来只需几十元,而将卡卖出去可以得500元左右,面对诱惑,邹某心动了。
根据多年办案经验民警意识到,这其中可能存在着一个非法收售银行卡的灰黑产业链。经走访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赵某珊系通道县万佛山镇人,无固定职业,闲赋在家。6月10日清晨,民警找到赵某珊并将其传唤至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进行讯问,赵某珊交代,其收购过几套卡,并将卡全都交给了同乡杨某贵进行售卖。当日上午,民警将犯罪嫌疑人杨某贵抓获。
经查,自2020年1月以来,嫌疑人杨某贵、赵某珊,以500—800元不等的价格,共收买银行卡13套,并通过邮寄的方式将卡售卖至福建等地。目前,杨某贵、赵某珊因涉嫌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于6月11日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年来,网络犯罪呈高发态势,且传统犯罪日益向互联网转移。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洗钱、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均需使用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支付结算。为了蝇头小利出售银行账户信息被犯罪分子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一经查实,将会给原持卡人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绝不向他人提供相关信息及实物,闲置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及时销户,以防被犯罪分子利用。
作者:吴慧 杨琳倩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