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政工专业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省政工职改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湘政职办〔2021〕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转发<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怀人社函〔2021〕76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度全市政工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标准条件
政工专业严格落实全省统一职称管理政策,严格执行省职改办、省政工专业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工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湘职改办〔2018〕9号,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标准条件。为更准确地把握标准、做好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
1.关于申报参评人员范围。《评价办法》第三条列出适用本办法的六类人员,参评人员不论其职务属于哪一类,都必须符合“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职人员和以主要精力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这一根本要求,须是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各单位在组织申报、资格审查和评审时,要从承担的工作职责、投入时间精力等方面综合考量,不能简单地以职务论取,不得推荐其他岗位人员。
2.关于从事政工的年限。《评价办法》第七条对政工专业工作经历作了规定,2021年参评人员从事政工的年限以2020年12月为截止日期。比如要求现在政工岗位、且申报前近3年连续在政工岗位,也就是参评人员应从2019年1月以前(含1月)连续在政工岗位工作至今。
3.关于中央、省级、市级党报党刊和有新闻采编资质网站的认定。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办法》中的中央、省级、市级主要党报党刊、宣传部内刊和有新闻采编资质的网站进行了明确(附件1、附件2)。
二、材料要求
㈠职称评审材料(一)
1.职称评审材料(一)目录(附件3)。
2.《政工专业中级职称资格审查表》(附件4,申报高级不用提供)。
3.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5.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6.近5年(2016—2020年)政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省人社厅制)。
8.政工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明(2019年参加考试人员提供政工专业知识考试合格证复印件、2020年参加考试人员提供考试成绩查询网页截屏打印稿、2021年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网站打印的考试成绩单,2020年未打印截屏的请联系省政工职改办补办成绩单,联系电话0731—82216909)。
9.事业单位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参评人员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10.部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士官)、党政机关调入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转业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及任职文件)。
11.破格报告和有关证明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12.取得现有职称后违纪违规情况材料(此项没有可不提供)。
(以上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加“xx同志职称评审材料(一)”封面)
㈡职称评审材料(二)
1.职称评审材料(二)目录(附件5)。
2.个人述职报告1份。
3.《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原件(省人社厅制定)。
4.任现职称以来获得的奖励、荣誉证书、鉴定材料复印件,加“xx同志高级(中级)职称工作业绩材料”封面装订成册。
5.论文代表作、专著原件。
6.任现职称以来取得的所有研究成果(含代表作)汇编,每人呈报的研究成果中级不超过5篇(项)、高级不超过8篇(项)。专著封面、目录、后记、版权页复印件1份;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文章提供杂志封面、目录、文章复印件和查重报告各1份;网上发表的文章提供纸质文稿、网站全文截屏打印稿及发表前文字查重报告各1份。上述所有成果、文章必须属政工类成果和文章,加封面“xx同志政研成果汇编”、成果目录(代表作排第一,并在目录标注),装订成册。
7.政工专业高级(中级)职称参评人员名册(附件6)1份,加盖公章。
8.《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评审人员报送),一式2份(省人社厅制定)。
9.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中级)职称评审综合材料,一式5份(附件7)。
10.外语、计算机考试相关合格材料复印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加“xx同志高级(中级)职称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材料”封面装订成册(此项没有可以不提供)。
㈢填报要求
1.所有材料、表格要填写工整、清楚。凡签名处必须本人亲笔签名,按要求留手印。申报参评人员填报工作单位一栏时应明确到所在的具体单位。
2.所有送审材料应统一装入送审材料档案袋内,在档案袋的正面,应写明申报参评人员姓名、单位及申报参评职称名称,并列出评审材料目录,在档案袋的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参评人员所在(送审)单位名称。
3.职称评审材料(一)和(二)中所提供的复印件和查重报告,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 评审材料要求表格均可从省人社厅官网“职称和职业资格”栏目(http://rst.hunan.gov.cn/ztzl/zchzyzg/)查询下载。
5.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材料的填写、审核,确保材料真实、规范、完整。对申报参评人员进行个人述职评议和工作满意度测评、《评审综合材料》中的“组织考核和推荐意见”的填报,必须由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职能部门负责,人事(职改)部门的干部本人申报参评的,在组织测评、考核推荐、材料审核等环节,按要求实行回避。
6.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未按要求填报或未按要求审核盖章的申报参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7.为加强政工专业技术职称的服务管理工作,各地各单位在向市职改办报送材料的同时,将申报参评人员名单向市政工专业职改办报备(市委二办237办公室,电话:2732619,邮箱:hhxj2732619@163.com)。
三、申报要求
1.诚信参评。职称申报参评实行告知承诺制、追溯追责复核制。申报参评人员需对所提供的材料和所填报的资料承诺真实、准确、有效。所有信息资料将长期保存,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学术成果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据此获得的后续职称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按相关要求计入诚信档案。
2.审核要求。“工作满意度测评”是参评必备条件,参评人员范围为分管领导、本部门人员、服务对象等,测评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单位人数少的可扩大到全体人员)。用人单位或负责推荐申报的单位(组织)应对申报参评材料进行审核,要明确责任主体,层层分工,具体到人,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3.公示要求。申报参评人员信息需在本单位(组织)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服务基层、是否破格申报、违纪违规情况等,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审核和公示程序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
四、其他事项
1.政工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按照市人社局统一要求组织报送,截止时间为7月15日。
2.全市高级(中级)政工职称申报参评材料集中报送至市人社局专技科,时间为8月23日—9月3日。
3.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由省政工职改办另行通知。
4.申报政工专业高级(中级)职称的参评材料,待评审结束后,退还论文代表作、专著原件和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份),其它材料不退还。
5.各级政工专业职改部门要认真履职,持续加强职评工作的政策宣传和服务指导,加强政工队伍的交流培训和教育管理,切实发挥好职称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提升政工师队伍能力素质,推动全市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
附件:
1.中央、省级主要党报党刊、宣传部内刊认定目录
2.有新闻采编资质网站认定目录
3.职称评审材料(一)目录
4.政工专业中级职称资格审查表
5.职称评审材料(二)目录
6.市政工专业高级(中级)职称参评人员名册
7.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中级)职称评审综合材料
怀化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来源:怀化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怀化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陈基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