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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新闻网讯: “这事儿都快四年了,太谢谢你们了,钱要回来等于救了我儿子一命啊!这下我又可以去长沙给我儿子买治眼睛的药了。”案件申请人杨玉兴紧握着县法院法官叶发云的手,热泪盈眶的说道。
2月20日,县法院执行局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工作起点,创无执行积案为工作动力,执行和解了一起人身伤害赔偿纠纷案件。案情追溯到2010年4月,八名被告殴打原告杨东顺,致原告右眼球破裂且无法治疗恢复,2011年6月26日,县法院最后判决8被告连带承担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02660.77元。从判决生效至今,其中被告付青山监护人付正吉、杨申妹一直规避执行,逃避赔偿义务,原告杨东顺监护人杨玉兴、杨培兰曾多次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叶发云也多次联系付正吉、杨申妹未果,两人一直以外出打工没回为由,逃避赔偿责任。
自该案判决生效以来,县法院院党组一直高度重视此案件的执行情况,20日上午,法院得知被执行人在家,纪检组长曾方毅、执行法官叶发云、杨贵忠迅速制定执行方案,通过法律途径取得搜查令,由执行法官叶发云带队,对被执行人进行现场搜查以及居住房屋搜查,并由纪检组长曾方毅组织召集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局办公室对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在长达四小时的协商之后,双方当事人本着互相谅解的前提下,最后达成和解协议,实现了对立双方“双赢双满意”的和谐局面。据悉,2012年度,该院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10件,其中执行案件33件,全院全年没有批延、超审限案件,普通审限结案率为100%,执行案件执结率为90.8%。该院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全市先进法院,执行局也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称号。
来源:中国通道
作者:吴炳 何艳 张勇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