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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通告

来源:​通道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编辑:郑候周楠 2021-03-30 16: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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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目前,正处于森林防火重要时间节点,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防火,确保森林资源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通告如下:

1、禁止在山脚、山旁烧田埂,烧稻草,烧荒积肥

2、禁止造林炼山

3、禁止在林区烧明火,抽香烟

4、禁止小孩在山区内,山旁玩火。

5、禁止上山烧木炭

6、禁止上坟违规烧纸,燃放鞭炮。

7、禁止烧荒驱兽,烧蜂和熏蛇等野外用火行为。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道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来源:​通道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编辑:郑候周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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