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广大市民朋友:
当前,省市疫情形势仍然严峻,为进一步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全县居民规范佩戴口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站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营业大厅等公共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学校、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2.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厢式电梯、公共厕所等公用封闭空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3.进入景区、公园、广场等户外场所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4.全县所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上岗。
5.全县所有党员干部、共青团员、机关工作人员、志愿者等要带头佩戴口罩,主动当好佩戴口罩的宣传员和传导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6.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各场所出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加强对进入人员佩戴口罩的管理。
7.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不定期开展佩戴口罩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来源:通道融媒
作者: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编辑:位倩倩
本文为通道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www.tongdaonews.com/content/646655/55/12035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