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民宗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民宗通〔2023〕2号)文件精神,民族贸易企业认定工作2023年由省民宗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组织专家进行终审认定,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认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民贸企业的认定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县内登记注册,诚信守法,运营规范,效益良好。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有偿还能力的法人企业。
(二)企业经营业务是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或收购(加工、销售)民族地区农副产品。
(三)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农副产品的销售额占到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60%以上。
少数民族特需品:指《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目录(2014年版)》中所列商品。
少数民族生产生活必需品:仅指日用百货(各种棉、麻、毛、丝、皮等天然纤维和人造纤维的纺织品、服装、鞋帽;各种皮革、橡胶和塑料制品;簿、册、纸张、笔等各种文教用品以及玩具、体育器材和工艺美术品;钟表、照相机、缝纫机、自行车、日用五金;各种家用电器,搪瓷、陶瓷、玻璃器皿、铝制品等)及日用杂品,农业生产资料(农膜、农药、农用化肥、农作物种子、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种畜禽、牧草种子、食用菌菌种、兽药、农用大棚设备、小型农机含零配件及滴灌设施、水产苗种、渔药、渔机渔具等),药品、书籍。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民族贸易企业基础档案(附件1);
(四)上一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报告中需注明“经销少数民族特需品、生产生活必需品以及农副产品的销售额占到法人企业全部销售额比例);
(五)企业上一年度销售分类清单复印件;
(六)企业大门、经销商品及相关照片;
(七)申报企业承诺函(附件3);
(八)其它相关资料
三、申报时间
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前,一次性报送齐全,不接受补充、修改。
联系人:杨玉玮 电话:15874541238
附件:1.湖南省民族贸易企业基础档案;
2.申报企业承诺函
中共通道县委统战部
2023年4月4日
来源:通道融媒
作者:中共通道县委统战部
编辑:位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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