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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辖区内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打造安全的社区环境。近日,通道县消防大队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集中整治活动。
检查中,执法人员来到通道侗族自治县教师新苑小区内,发现一栋一单元的疏散楼梯间内小区业主停发电动车,且经物业公司提醒仍未及时改正,违反了《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经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等程序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该业主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通道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对辖区内其他场所电动车停放和充电等情况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加大对辖区内的消防知识宣传和监督检查,进一步扩大消防知识普及面,使消防安全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全力保障广大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通道融媒
作者:县消防救援大队
编辑:位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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