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春节期间我县城区巡游出租车市场管理,规范客运价格秩序,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1月24日,通道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通道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联合下文,春节期间通道县城区巡游出租车实行临时运价。
一、临时运价时间:2025年1月28日至2月4日(农历除夕至正月初7),共计8天,2月5日(正月初8)零时起恢复原运价标准。
二、临时运价标准:每趟次计价器表外加价4元(不再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
三、此次运价为临时性加价措施,计价器不作调整。
温馨提醒:
如您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遇到以下情形,可拨打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745-8622234。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乘客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一)驾驶员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或者计程计价设备发生故障时继续运营的;
(二)驾驶员不按照规定向乘客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三)驾驶员因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接受处理,不能将乘客及时送达目的地的;
(四)驾驶员拒绝按规定接受刷卡付费的。
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规定: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二)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
(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
(四)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
(六)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八)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
(九)转让、倒卖、伪造巡游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
来源:通道融媒
作者: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编辑:李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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