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文物局与芋头村签订文物保护责任状

县文物局在金坑古建筑群安装灭火器
通道新闻网讯:自2月1日起,县文物局对全县范围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以及8个申遗村寨开展了一次消防安全整改工作,工作重点是对各及文物保护单位安置灭火器,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文物单位进行电线整改、穿管,同时进行一次全面深入地文物安全大巡查,与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村寨签定专管员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各文物保护单位所在村组的特殊人群进行排查、登记造册。截止目前,全县文物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在本次大整治中,县文物局与相关部门签订文物安全责任状,加强宣传教育,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针对我县文物保护单位的基本情况,在今年1月27日在全县文物安全工作督办会上与全县每个乡镇签订《文物消防安全责任书》和向乡镇递交《文物保护管理工作交办表》的基础上,县文物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文物安全责任体系。一是与全县范围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所在的村寨两委班子签订了《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书》,要求村两委对文物保护单位内一切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管理;对于指定为宗教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要严格控制好点灯、烧纸、焚香等活动,并规定在指定地点进行,做到人离火熄;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及老人、小孩等重点人群、高危对象严密排查、造册登记,由村委会确定专管人员,与监护人签定监管保证书,逐一签订管控责任书。二是与文物单位所在村寨的村干部或者村寨内责任心强的群众签订《文物保护单位责任书》,专管员需积极服从和配合乡镇(村)及文物工作协管员(乡镇文化辅导员)的监督管理和工作安排,经常向群众进行文物法规和文物知识的宣传,积极配合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各项工作,遵纪守法,秉公办事;禁止在保护范围内堆存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禁止利用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封建迷信活动;务必定期清扫,搞好环境绿化。县文物局将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相应级别和数量支付给专管员适当报酬。目前,已完成全县41处文物保护单位(33个村寨)消防责任书及专管员的签订工作。
因通道县文物保护单位多数均为纯木结构建筑,且当地群众均有冬季在鼓楼等公共建筑内生火取暖,导致各文物点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针对此况,县文物局局力主开展了以下工作:1、联系具有消防专业资质的单位,对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安装灭火器。通道县文物数量众多,且点多面广,涉及18个乡镇33个村寨,我局共安置灭火器500余个;在安装灭火器的同时,县文物局和消防专业单位还召集村寨群众,现场演示灭火器的使用方法,确保群众在发生火警时能正确安全的使用灭火器材。2、聘请专业电工,对存在用电情况的文物保护单位的电气线路进行整改,拆除不规范和老化的电线,安装漏电开关,同时对新安装的电线进行穿管,消除不安全隐患。截止2月22日,已完成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8个申遗侗寨中文保单位的消安整改和线路翻新、穿管12000余米,为各文物点换搭电源辅导线1200余米,为文物单位换装冷光节能灯300余盏、新装空气开关及漏电开关200余个,大大提高了各级文保单位的安全系数,也为全县村寨,尤其是有文物侗寨、申遗侗寨的民居电改提供了科学的示范。
目前,全县范围内文物保护单位责任书签定工作及文物电线整改、穿管等文物消安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通道将以文保单位和申遗侗寨消防安全整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继续推进,确保文物安然无恙,永续利用。
来源:中国通道
作者:杨少勇 杨惠翔
编辑: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