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通道 作者:活动办 编辑:redcloud 2014-09-16 08:08:41
—分享—

 

通群组发〔201435

 

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直机关各单位、驻通有关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各督导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专项整治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推进“四风”突出问题的解决,真正打好专项整治“攻坚战”,确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经县委、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制定了《通道侗族自治县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委党的群众

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623

 

 

通道侗族自治县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怀化市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怀群组发〔201445号)、《关于抓好我市11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怀群组发〔201447号)和《关于抓好落实中央、省委新部署的“10+1”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怀群组发〔201461号)以及《通道侗族自治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通办发〔20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全体党员干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加大查找和整改四风问题的力度,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设一支作风优良、服务高效、清廉从政、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为实现建设秀美、富庶、和谐、活力新通道,推动通道科学发展、跨越崛起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治目标

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照中央八项规定、湖南省九项规定和市委、县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要求,着重对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和解决七类民生问题,认真扎实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建立完善防止和抑制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使全县干部思想有新提高、作风有新转变、工作有新进展,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三、整治任务及责任分工

我县专项治理工作,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部署的51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将专项整治工作整合为44项,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1、整治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

1)从严控制会议。在前段精简会议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抓好《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和《全省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的落实;抓紧制定出台我县《会议经费管理办法》,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督促各单位抓紧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从严控制会议审批把关,防止以会议落实会议;简化会议程序,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从源头上、制度上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确保2014年全县性会议比上年减少30%以上。

牵头部门:县委办;        负责人:吴志勇、魏振华;

配合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财政局。

2)从严控制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在前段精简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关于进一步精简文件和简报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242号)的落实,对各类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进一步清理规范,防止以信筏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防止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过多过滥现象反弹。同时,督促引导各部门、各单位办好门户网站、内部网站,推进文件、简报和内部刊物电子化,减少纸质文档印发量,实现文件减量化目标。

牵头部门:县委办;       负责人:吴志勇、魏振华;

配合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宣传部。

3)从严清理和规范检查评比考核验收达标表彰活动。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检查评比考核验收达标表彰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县检查评比考核验收达标表彰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检查评比考核验收达标表彰活动规范长效机制,规范全县各级机关检查评比考核验收达标表彰活动,严格各项表彰奖励标准,严格经费管理,扎实整改授牌晋级、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严厉整治以评比达标表彰为由拉赞助、收取费用、滥发钱物等现象,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减轻基层群众负担。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        负责人:金国华;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安监局、县计生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农办、县经信局、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审计局。

4)清理各类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严格落实《湖南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全县现有领导小组、议事机构进行全面摸底,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通过采取撤销、合并、更名等措施,对全县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力争精简50%以上。同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管理的制度性文件,从制度层面规范控制领导小组、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置。党委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县委常委会决定;政府序列领导小组的成立,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牵头部门:县委办;        负责人:吴志勇、魏振华;

配合部门:县政府办、县编办。

2、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5)切实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庸懒散和群众办事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办事找不到人,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真正实现行业作风好、群众事好办。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诿、拖延;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厉整治上班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自由散漫、衣冠不整,上班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办私事、或者因公(私)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上班时间炒股、玩电子游戏、打牌、下棋、打麻将、出入休闲娱乐场所等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利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认真落实开门办公制度和城区内投诉,工作人员10分钟内赶到并解决;城区外投诉,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的举报投诉受理制度。深入开展通道县机关作风大家评活动,实现作风有转变,效能有提升。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杨昌宇;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审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电视台。

6)坚决打击新闻敲诈行为。严厉打击假冒新闻单位和采编人员开展采访活动,以及假冒采访活动实施敲诈勒索的行为。通过自查自纠和治理整顿,坚决制止新闻从业人员利用采访活动收受利益相关方红包,以及有偿新闻有偿不闻等违规行为,治理县外媒体在通道违规设立记者站、办事处、工作站、发行站、通联站等乱象,重点查处、曝光一批典型案件。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负责人:林世昌、胡益龙;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县电视台。

7)集中清理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等问题。严格按照《通道侗族自治县清编核岗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通办〔201355号),采取自查自纠、复核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措施,重点清理下列四类人员:被开除或已调出、辞职、辞退及自动离职后仍在原单位领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已到退休年龄未按规定办理手续,仍按在职人员标准领取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未按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多领、冒领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套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其他需要清理的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吴方志;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8)查处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范围分设党政职务、随意按年龄划线调整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进人、违规长期借调人员、违规配备秘书、调动工作不转工资关系等问题。按照《通道侗族自治县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通纪发〔201314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整改验收阶段工作。9月底前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和上级的整改要求,按规定要求整改到位。10月对各部门整改消化工作进行检查验收。11月底前,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从制度层面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吴方志;

配合部门:县编办、县财政局、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

9)精简行政审批项目。严格落实《通道侗族自治县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2013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进一步取消一批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推进并联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实现审批提速,真正方便基层、方便企业、方便群众办事。

牵头部门:县编办;           负责人:杨大贵;

配合部门:县发改委、县纪委监察局、县法制办。

10)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与开展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发展环境优化年活动,强化各级各部门优化发展环境的责任。推行网上审批,加强电子监察,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集中整治和解决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等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问题,继续推行企业宁静日制度,规范涉企检查,规范行政收费行为。着力解决一些重点建设项目建设环境不理想,强装强卸、哄抢盗窃、恶意阻工及断路、断水、断电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杨昌宇;

配合部门: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优化办。

11)清理规范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收费行为。重点对县本级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收费行为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杜绝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利用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关联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开展有偿收费、暗设小金库等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规范市场服务秩序。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杨昌宇;

配合部门:县民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

12)整治乡镇干部走读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要求,严格落实乡镇干部值班住宿、走访恳谈等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纠正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对乡镇干部队伍的管理,从制度层面防止乡镇干部在位不在岗、有事找不到人等问题的发生。加大对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及时通报和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坚决予以严肃问责和组织调整。着力提高乡镇干部工作生活待遇,进一步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工作。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负责人:杨昌宇;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电视台。

3、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

13)整治公款送礼行为。集中整治三个方面的问题: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问题;节日期间用公款送节礼问题和索取、接受或以借用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个人财物问题。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节日明察暗访,查处通报一批典型案件。抓紧制定关于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严肃财政纪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落实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构建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宋志勇;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14)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整治过度职务消费、奢侈浪费和职务消费过程中假公济私、化公为私,公款大吃大喝和公务接待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三个方面的问题。坚决查处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严肃查处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用开支问题。抓紧制定我县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经费管理办法等制度。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宋志勇;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15)坚决纠正豪华铺张办晚会现象。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控制文艺晚会数量,提高质量,从立项、预算、审计、监管等方面严格把关,认真整治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过多过滥、奢侈浪费等问题。加强监管,杜绝使用财政性资金或摊派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切实杜绝豪华铺张办晚会和节庆演出现象。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使举办文艺晚会和节庆演出规范化、制度化。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负责人:林世昌;

配合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文广新局、县电视台、县文联。

16)坚决纠正境外招商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抓紧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活动管理相关规定,对境外招商行为进行严格审批,严格控制境外招商的频率、规模和参加人员。坚决杜绝以招商名义开展境外旅游,入住豪华酒店、举办奢侈宴请、赠送高档礼品等问题。坚决纠正用公款参与高消费行为,严肃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开展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等违纪违规行为。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宋志勇;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县城投办。

4、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

17)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认真抓好《怀化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怀办发〔201213号)的落实,对超编、超标配车,及时按规定进行处置;推行执法执勤用车统一标识规定,深入整治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公车私用、滥用军警号牌等问题。强化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公车使用、驾驶和停放,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工作。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宋志勇;

配合部门:县财政局。

18)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违规占用住房和办公用房清理的扫尾工作,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畅通举报渠道,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明查暗访,严肃查处明改暗不改、改后变相恢复的行为;抓紧对整改后闲置的办公用房进行登记和处理。

牵头部门:县委办;        负责人:吴志勇、李武雄;

配合部门:县政府办、县房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纪委监察局。

19)全面停止新建楼堂馆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323号)等文件精神,5年内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一律停止新建、扩建、迁建和购置楼堂馆所,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已经开工的但建设资金没有明确来源或大大超出概算的,一律进行整改。畅通举报渠道,严格责任追究,对顶风违纪兴建楼堂馆所以及采取各种方式变相兴建楼堂馆所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         负责人:金国华;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纪委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审计局。

20)清理纠正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社会组织兼职并领取报酬。对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社会组织兼职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抓紧制定《关于对县委管理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进行清理规范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对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职务的政策规定进行进一步明确;对违规违纪兼职以及兼职领取报酬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查处,从严追责。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负责人:龙章义;

配合部门: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县民政局。

21)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切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对宾馆、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的明查暗访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赌博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请托人的钱物,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为赌博提供赌资、赌具和场所等行为,及时通报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件,有效整治和遏制国家公职人员的赌博风

牵头部门:县公安局;负责人:王立业;

配合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电视台。

5、整治三公经费开支过大

22)严格规范预算和支出。三公经费申请、支付进行严格把关,严肃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等办公性行政经费开支,实现2014年预算各部门办公性行政经费较上年零增长,三公经费决算数一律不得超过预算数且较上年只减不增,5年内各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认真做好县乡两级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抓紧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的意见》,加强三公经费审计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规范财务管理,严格审批程序。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负责人:王美娥、杨良雄;

配合部门:县审计局、县纪委监察局。

23)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制定出台我县公务接待的实施办法,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和公务接待定点管理办法,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同城不接待。积极推行部门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试点,细化公务接待公开内容,努力实现在2015年所有县直预算单位全覆盖,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对各级各部门监督检查的力度,将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作为纪检、审计、财政经常性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确保公务接待费在2013年基础上有所减少。

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负责人:王美娥、杨良雄;

配合部门: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

24)规范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因事定人,加强计划控制、量化管理和任务审批。严格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健全经费与任务联动审批机制,凭任务批件报销费用,加强对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制订完善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规定。加强对出国(境)任务执行情况的联合监督检查,做好出访成果跟踪落实工作,切实提高出访实效。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负责人:龙章义;

配合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25)整治违规设置小金库在巩固前期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对小金库治理情况回头看;重点检查2012年以来各种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情况及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点工程。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组织人员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查处违规设置小金库问题,加大对违规设置小金库的处罚力度。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吴方志;

配合部门:县检察院、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6、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26)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遏制违背科学发展、侵害群众利益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政府绩效评估为抓手,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方式;规范项目建设,优化项目结构,坚决制止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有序推进城镇化,坚决遏制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切实提高城市品质和活力;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三量齐升;切实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污染整治力度,坚决不要污染的GDP;严格管理招商引资活动,制止和纠正招商引资水分多、虚假签约、质量和效益不高等问题;严格依法科学统计,坚决查处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虚假工作业绩问题。

牵头部门:县政府办;        负责人:金国华;

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人社局、县经信局。

27)坚决纠正唯国内生产总值用干部问题。加强干部政绩观教育,着力解决领导干部政绩观偏差问题,纠正单纯以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来衡量县直单位和乡镇发展成效的观念;完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改进政绩考核办法,修订完善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指标;开展政府性债务状况评估工作,加强对政府债务状况的考核,集中整治违背科学发展的违规行为。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负责人:龙章义;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县统计局。

7、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28)坚决纠正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规范征地拆迁程序,公开征地拆迁标准,严格依法拆迁。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和农民建房收费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宅基地审批发证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不依法补偿安置、以非法方式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征拆办;

负责人:刘兴民、谢斌、杨章平;

配合部门:县城市执法局、双江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县公安局、县纪委监察局.

29)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落实各项惠农富民政策,确保惠农补贴及时、准确、足额发放到位,确保不滞留、抵扣、截留、挪用和套取。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确保不巧立名目收费、不搭车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负担。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操作程序,堵塞各种损害农民利益的漏洞,从源头上防止损害涉农利益的问题发生。

牵头部门:县农办;           负责人:袁文祥;

配合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移民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发改局、县农综办、县扶贫办、县经管局。

30)坚决纠正涉法涉诉中损害人民群众利益行为。深入开展服务企业、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规范执法办案中各种收费、罚款、涉案款物处置等行为,严肃查处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推进执法司法公开;推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坚持执法为民,切实改进作风,努力实现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涉法涉诉信访持续下降、干警违法违纪持续下降三个不断提升、两个持续下降目标。

牵头部门:县委政法委;    负责人:申兴平、谭凌燕;

配合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610办。

31)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一票否决 突出大团寨人饮消防、农用车和摩托车交通安全等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力度,着重解决无证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等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牵头部门:县安监局;         负责人:吴永雄;

配合单位: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纪委监察局、县质监局、县水务局。

32)坚决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售假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监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建立通道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结合药品两打两建和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开展零售药店专项整治和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取缔曝光一批无证经营的餐饮店;积极探索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负责人:蒋家顺;

配合部门: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商务局、县质监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畜牧水产局、县电视台。

33)坚决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重点推进城区空气环境质量提升,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环保前置审批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干预环保审批,特别是未依法取得环评手续的项目批准开工建设,认真整治有悖于环保法律法规土政策、限制和干扰环境执法、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问题,坚决纠正排污费征收不规范的行为,坚决查处破坏环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建设。

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负责人:石政国、吴颜超;

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经信局、县安监局、县工商局、县电视台。

34)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整治教育乱收费的问题,健全收费制度,形成乱收费不能为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加快义务教育合格学校、农村公办幼儿园和城区教育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解决大班额问题;着力解决人员编制、人事聘任、职称评审等方面的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职称评定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着力加强教育系统三风建设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负责人:杨庆喜、马仁正;

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审计局、县经管局。

35)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坚决整治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特别是违规收费行为。切实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之风,建立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着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大力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严肃查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行为,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格落实新农合三级公示制度,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诚信管理机制。

牵头部门:县卫生局;      负责人:蒙正铁、吴国璋;

配合部门:县物价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城市执法局、县电视台。

36)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实行权力分解和过程控制,加强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问题的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堵塞滥用权力和徇私渎职的漏洞。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案件责任倒查机制,明确执法过错的标准、纠错追责的主体和程序。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信访处理等方式,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问题的出现。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吴意克;

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法制办、县人社局。

37)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明查暗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的问题;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问题;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吴方志;

配合部门: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优化办。

38)坚决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在惠农政策落实中违规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舞弊,错保漏保,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民补贴中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的行为;坚决查处乡镇(街道)干部在征地拆迁、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加大对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吴方志;

配合部门:县农办、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经管局。

39)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的问题;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牵头部门:县纪委监察局;      负责人:吴方志;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

40)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深入推进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工作机制,落实四访一包制度,集中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集中梳理、逐级交办,逐案建立管理台帐,严格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责任制,对前期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统一交办到相关单位和乡镇,限期办理完成。对确实有困难的信访人,加大救助帮扶力度。推行以民情民意为中心,入户访谈、定期接访和限期回应的“1+3”便民工作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牵头部门:县信访局;        负责人:杨生华;

配合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综治办、县维稳办、县公安局、相关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

41)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整治村级保运转转移支付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村账,村级财务开支明细是否清楚,报账做账是否及时,财务公开是否按时公开,公开是否到位,民主监督是否到位。严肃查处村干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费用等乱收乱支、贪污挪用等问题。搞好第八届村级组织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切实解决当前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底子不清、管理混乱、公开不够、上访不断的问题。加强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中心和村级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清查,按照核实、处置、登记、公示、确认、审计、上报的程序,全面核清各村三资家底,明晰集体产权,建立符合要求的产权制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加强三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

牵头部门:县经管局;      负责人:张怡青、宋志忠;

配合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农办。

42)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认真抓好《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317号)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制度,强化追责问责。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机制,畅通电话、信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级晋升、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的问题,坚决刹住变味的人情风宴请风

牵头部门:县纪委;          负责人:宋志勇;

配合部门: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

43)整治村及社区基层干部办事不公、损害群众利益、涉黑涉恶等违法违纪问题。排查整治现任村(社区)两委干部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案件。重点开展五个方面整治:一是整治违反基层组织选举法规,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社区)“两委”干部或干扰选举工作等违法违纪问题。二是整治违反财经工作纪律,财务制度形同虚设,滥用权力、中饱私囊,办事不公、优亲厚友,“打白条”、耍赖账,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贪污挪用集体资金,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违规买卖集体土地、侵吞征地拆迁补偿款等违法违纪问题。三是整治组织、参与、勾结黑社会、恶势力,欺压群众、私设公堂、动用私刑,开设黄赌毒场所、收保护费、放高利贷,插足工程、牟取暴利,私藏、制造、倒卖枪支弹药、管制刀具、警用军用设备,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涉黑涉恶案件。四是整治挥霍浪费集体财物,公款购买豪华汽车、高档家具和办公设备,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出入私人会所等违法违纪问题。五是整治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主义道德,违规批地基、建私房,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制造、贩卖淫秽色情物品、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搞封建迷信活动,破坏文物古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婚丧喜庆大操大办,虐待老人、重婚、包养情妇等违法违纪问题。

牵头部门:县委组织部;          负责人:龙章义;

配合部门:县纪委监察局、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经管局。

44)整治地方政府举债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文件精神,重点对挪用扶贫款、救灾款等专项资金,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举借和使用政府性债务资金,建豪楼、造地标等奢华浪费建设进行清理整治。特别是认真调查核实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否有新建豪楼、地标和违纪违规建设的奢华浪费项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设立举报电话,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负责人:禹华昌;

配合部门: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文广新局、县扶贫办。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143月—6月中旬)。根据中央、省、市确定的整治任务和要求,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科学制定全县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要认真分析四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具体表现、重点存在于哪些部门和群体,解决问题要抓住的关键环节,制定方案要突出工作重点和工作特色,做到有工作目标、有完成时限、有责任主体、有检查评估、有监督问责等五个有,并认真抓好安排部署。对于已经部署开展的整治问题及尚未开展但不需较长时间能完成治理的问题,要大力攻坚,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对于刚刚部署,需要较长时期整治的问题,重在治标,以查处典型案件为抓手,注重建立完善制度,确保在8月底前取得明显实效。

(二)精心组织、全面推进20146月中旬—8月)。各整治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全面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专项整治的各项要求,从具体问题抓起,逐项对照检查,自查自改,先查先改,做到早打招呼、提前预防、重点监控、及时制止,切实纠正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要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制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 力争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对已经开展的专项清理工作,要抓好回头看和督促检查,防止反弹。各单位于715日前将本单位对照专项整治任务的自查自纠情况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等不拖,真改、实改、快改,改出成效

(三)督导检查,整改落实201478月)。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县委督导组会同相关牵头部门通过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公众评议等方式,加强对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曝光典型,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下达专项督办函,责令补火返工,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果。

(四)评估验收,建章立制8月中旬-9月)。对专项整治项目实行逐项评估验收,完成一项,评估一项,验收一项。督促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将专项整治成果固化为制度。9月初形成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普遍性与特殊性、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把专项整治作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的重中之重,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狠抓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王海涛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韩友银同志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军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专题研究和具体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李顺炼同志任主任,并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查室、县编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各乡镇和县直各牵头、配合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县直相关牵头和配合单位要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牵头单位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的,排第一的单位为第一责任单位。

(二)开展督导检查。各专项整治任务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要认真履职,切实推进各专项整治项目按进度整改,定期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报告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县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专项治理组定期调度,经常性开展专项督查,分阶段、分重点问进度、问效果、问责任,全面掌握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县委督导组要高标准、严要求督导单位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整治存在的突出问题,凡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效果不好的,不得召开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或转入活动下一环节;对要求8月中旬全面完成或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专项整治任务,未按期完成或效果不明显的,不得召开总结会。

(三)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以整风精神抓整治,通过发督办函、专题通报、对一把手进行约谈等措施,以问责促履责。对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对整治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通报批评、曝光反面典型,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不负责,态度消极、简单应付,或者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改边犯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批评教育,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坚持开门整改。各级各部门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请群众参与,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专项整治的内容、措施、时限和进展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整治效果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群众评判。要发挥好宣传舆论的引导作用,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为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建章立制。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和经验的基础上,常抓不懈,通过制度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隐形变种。注意将专项整治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总结梳理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重点问题、关键环节,特别是在滋生四风、产生特权的制度机制上攻坚克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从根本上整治四风突出问题。

  

                                                      

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导组。      

送:县委常委会成员,海浪、宝平同志,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

中共通道侗族自治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623日印发

 

 

 

 

来源:中国通道

作者:活动办

编辑:redcloud

阅读下一篇

返回通道新闻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