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和谐社会,保障问题是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多数,而农村老年人口是我国最大的老年人群体。我国农村人口年龄65岁以上的占人口总数的7.5%,这已经超过国际老龄社会7%的比例。因此,要想做到社会和谐,一番其乐融融的景象,就的先解决好农村养老等问题。现今农村养老道德缺失严重,如何才能做到子孝家和,这是个大工程。
由于受生活环境、经济状况、文化素养等方面的限制,农村老年人更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解决好农村养老问题,不仅是关系着尊老、敬老美德能否得以继承发展的精神文明建设,而且更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的问题。
一、现今我国农村养老面临的困境及原因
(一)劳动力外流,养老无保障
由于受各方面原因影响,农村轻壮年劳动力的大量涌出,农村劳动里下降,直接导致了家庭养老保障能力的下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由农村轻壮年形成的“民工潮”使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许多农民离开农村进人城镇打工或从事其他非农产业,导致农村田地无年轻劳动力照料。老年人受到照顾更加困难,家里留的只是老人和小孩,老人不仅要承受精神上的寂寞感,还要承担繁重的家务,照料年幼的孙子、孙女。养老问题面临很大的冲击。
(二)家庭规模变小,子女负担加重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使中国人口增长得到了极大的控制。但同时也滋生了很多问题,现在大多数的家庭都只有两个儿女,使其对老人的养老问题存在很大负担。并且现今生活水平普遍提高,消费水平也直线上涨,人们面临很多生活方面的消费,所赚钱财也仅够开支。并无多余财力来分担父母的生活消费,导致许多年轻人无奈的任父母自生自灭。
(三)土地养老功能减退,三难问题频出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农业结构的调整,大量的耕地被征用,使得农村的人均耕地面积越来越少,农民靠土地获得养老保障面临危机。土地是农民最重要和最主要的谋生手段,也是农村家庭的重要经济来源,现如今,农民拥有的土地越来越少,土地的利用率下降。土地收人已无法满足农民的生活所需。另一方面,农村的年轻劳力外流,青壮年投人二、三产业,农村的田地由老人、妇女打理。所有这些都决定着我国农村家庭经济实力太小,承受风险的能力很低,很难独自担当老年保障的重任。农民在收入减少的情况下还要面临
“看病难,读书难”等问题,现在医疗改革市场化,医药费直线上升。使大多数农民家庭对看病望而生畏,只能小病则忍,大病无钱医治只能等死。据了解,农村的老人百分之六十到八十都是带病逝世于家中。
(四)尊老敬老道德缺失,养老存在巨大风险
农村年轻一代道德观念的下降,传统的“孝道”不断受到新的价值观的挑战和冲击。现在的农村老年的养老问题决不单单只是经济问题。近几年,农村赡养纠纷不断,子女不赡养老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年轻人受外界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的影响,他们不再像从前那样看重家庭和尽孝道,而更注重追求自己的成功和个人的享受,享乐、炫耀拜金等非理性因素的影响,传统伦理道德观念逐渐淡化,传统孝道观所极 力推崇的尊老、敬老、养老的价值观念也日渐淡薄。另外,农村老人缺乏经济积蓄和稳定的经 济收人来源,子女尽孝的成本日益提高,大量农民子女外出打工,除去自己的基本生活开销,一年也是所剩无几,没脸回家的情况非常多,城市生活成本高昂让他们无法满足自身虚荣的需要,更不能反哺家庭,这也直接动摇了个别子女的养老道德观念。有的人自己成家有儿有女有新房后,就把两个孤寡老人留在老房子里,不闻不问。老人与子女之间因养老问题近几年内发生过纠纷的家庭占51. 4%。农村老人的生活状况令人忧虑,理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二、内外共运,确保农村养老问题得到缓解
(一)政府的支持与推行是其强有力的外在手段
(1)农村养老保障工作首先必须遵循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必须适应农村劳动力非农化的需要;必须适应农村人口城镇化的需要:必须适应农村家庭人口结构变化的趋势;必须适应农村居民价值观念的转变,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各级政府通力合作,明确分工。坚持“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的精神,同时明确责任,保障资金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列人财政预算,由县、市民政部门实行专项理财。
(2)鼓励发展农村家庭养老保障体系,同时发展农村社区养老保障,明确农村养老保障的标准和内容的政策依据,建立监督制约机制。
(3)加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该队伍人员的素质及工作积极性,确保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做到为,惠及百姓。建立老人活动中心,让老人们心灵不在孤单,聘请护工,对老人进行良好的照顾,并与其进行沟通,多举办惠及老人及其感兴趣的活动。
(4)实行分层养老政策,加快经济增长建设,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为他们办理保险卡,进行有保障的政策。对已经进入城镇并在城镇里可站住脚或已经有稳定工作的年轻人加入城镇户口行列,使其变成居民,将其纳入城镇养老体系。另一部分纯农民的就将其纳入农村养老体系。
(5)政府应提高低保标准,扩大社会救济覆盖面,进一步提高贫困老人的生活待遇和社会保障。
(二)法律手段是健全中国农村养老体系的重要保障
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单独的农村养老法,有关农村养老的问题散见于《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保险法》、《民法通则》等等之中,这种分散的规定方法不仅容易造成彼此的不协调,而且影响到农村养老制度的实施。考虑到中国农村的特殊性和养老保障的复杂性,我认为,应统一有关的保障法律法规,将有效减少领导干部的随意性操作,促进我国推动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1)当前我国养老保障资金运作由于拆借现象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使资金运作随意性加大。导致中央下发到地方的用于农村老人养老的资金没有得到良好的运用,二=而是使得这些资金在百姓急切的期待下流入部分官员的腰包中,最后达到百姓手中的就只有几十块钱。以目前的生活消费水平来看,这及时块钱根本起不来任何作用。针对此状况,国家应颁布相关法律法规来防止这些现象的产生,且发生之后的相关处罚措施。要从重处罚才能从根本上防范基金违规运作的发生,使农村养老保障工作更加流畅。
(2)和银行等相关金融单位进行通力合作,制定相关优惠政策,促使这些机构能够主动积极的对农村养老问题进行观注和支持。
(3)金融部门推行养老储蓄、建立养老基金会、建立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对农村独生子女的家庭和双女户的家庭每月发放一定补助,或以一次性奖励的形式用于农村计划生育夫妇的养老保险费用。
(4)制定相关法规,对那些弃父母于不顾,不对父母进行赡养义务的年轻人进行一定程度的处罚教育,并对其进行传统优良美德的灌溉。使其从内心深处体恤父母敬老爱老。
(三)进行传统孝道教育,激发养老的内在动力
(1)新一代对传统孝道的继承严重缺乏,以自我为中心观念逐渐加深。现今的年轻人大部分都会顾自己的吃喝享乐,全然不管父母的死活。并且在经济时代的促使下,很多养成好吃懒做,奢华享受,炫耀攀比的不良风气。传统优良美德已经严重缺失。另一方面老人在对待自己子女不孝顺的问题,由于传统的“家丑不可外扬”的观点,很多不愿意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这就使得法律手段在一定程度上失灵。我们要极取传统文化的合理内核,注意培养敬老观念,将道德教育应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尊老爱幼的传统是在华夏数千年历史中孕育、诞生、并传承下来的。历史上,我国的老年赡养是以孝为核心在家庭内部进行的,家庭养老是当前中国农村使用最普遍的养老方式,是老人认为的最完美的养老方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具体体现。它所具有的优越性是任何其他养老方式都无法比拟和替代的。子女孝顺,不仅能让老人晚年的生活有所保障,更使他们精神上得到慰寄。应发挥孝文化道德优势,让农村老人晚年祥和愉快。因此,加强伦理道德教育、倡导养老、尊老、敬老、爱老观念,弘扬传统孝道观念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当务之急。
(2)在农村很多家庭存在重男轻女的严重现象,认为女儿是嫁出去的人就如泼出去的水,在一定的心理和物质上偏向男孩。这就导致了很多男生好吃懒做,霸道以自我为中心的不良习性,女儿也在心里上对父母有一定的排斥感,不愿承担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这就直接导致了老人们老无所依的现象。因此要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首先要改变传统意义上的“养儿防老”的观点,“儿”,很多农民只是很狭义的理解成儿子,这也是很多农民逃避计划生育的原因,更是大量农村女孩失学的根源,要大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思想,改变农村“嫁出的女儿不养娘”的传统观念,营造良好的尊老、助老、养老的社会氛围,真正做到人人尊老。有关资料显示:老年人口的全部经济来源构成中,来自子女供给部分城市占16.8%,农村占38.1 %。这说明子女供养在农村养老中占有重要地位。农村养老的主要经济来源还是来自于子女,因此,传统孝道观念是中国农村养老的内在动力。
“百善孝为先”孝,是一切道德的本源,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几千年来,因为孝道大行天下,敬爱老人,和善睦邻,才使我们的家庭处于其乐融融的景象。只有家庭和谐了,社会才会有秩序,国家才会有强大的凝聚力。我国是农业大国,我们要设身处地的为农民们考虑他们的养老问题,让其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来源:中国通道
作者:刘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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